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处置管理办法.docx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处置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处置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审计发现问题处置行为,促进被审计单位 及时整改,最大程度提升审计价值和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 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天津市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市国资委关于深 化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 制度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处 置的管理,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参股及经费单位应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制度。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审计发现问题,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
2、法依规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 章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问题。第二章审计处置方式分类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发现问题的性质、金额及其产 生的后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区别情况 通过责令纠正、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责令监督整改、审 计专报、审计移送处理等审计结果文书反映。第五条 选择审计发现问题处置方式应当关注下列因素:(一)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审计职权范围;(三)问题的性质、金额、情节、原因和后果;(四)同类问题处理的一致性。第三章责令纠正处置方式第六条 责令纠正处置方式适用审计实施中的以下情形:(一)计算差错、理解偏差的问题;(二)涉及金额较小、
3、情节轻微,且能主动消除或者恢复 原状的问题。(三)未按集团规定流程办理业务审批的问题,且未造成 损失或影响的。第四章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处置方式第七条 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处置方式适用以下情形:(一)除责令纠正事项和涉密事项外,内部审计实施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均应在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中反映。(二)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完成整改的审计问题,在审计报 告中(审计意见书)同时反映整改情况。第五章责令监督整改处置方式第八条 责令监督整改处置方式适用于审计发现涉及延伸 单位的问题。由被审计单位、延伸单位将整改情况一并书面报 送内部审计机构。第六章审计专报处置方式第九条审计发现问题属于以下情形的,以审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团公司 内部 审计 发现 问题 处置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