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孕产妇院前抢救和会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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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症孕产妇院前抢救和会诊制度一、在救治中心办公室(产科)设立直线电话,外院求 助时,由产科值班护士接受电话,工作日通知产科副高以上 级别的医生评估,预排接诊人员及床位。非工作时间通知二 值或总住院医师接电话,如果二值或总住院医师上台做手术 ,由值班护士接电话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后立即通知产科三值O(-)医务人员接电话时,应详细了解病情及对方要求 ,并留下对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络电话号码、联络人姓名 、职务,报告产科二值,决定要求对方直接转院或派人前往 会诊或接诊,然后由接电话医务人员答复对方,评估时间不 超过5分钟。(二)派出人员首选派出产科人员(医师及必要时派出的护士)前往请 会诊医院,到位后立
2、即听取病情和检查病人,须本院其他科 人员前往参加会诊或抢救时电告本院医务部(或总值)组织 他科人员前往。如果须麻醉科人员前往,可由产科二值或产 科主任直接通知麻醉科主任派人随同前往。(麻醉科人员要 带齐气管插管箱、深静脉穿刺管及有关麻醉药械)。若需其他科派出人员,如所需专业人员为该科二值,应 由其随同前往;如二值不是所需专业人员,由医务部在重症 孕产妇救治中心抢救小组人员中派人前往。在复电对方派人 前往会诊后,产科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前往,其他科人员 必须在30分钟内出发前往。(三)车辆问题1 .市区内医院原则由本院派出重症孕产妇救治专用车 送会诊人员前往。由二线车司机驾驶,如果二线车司机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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