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运营的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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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省运营的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办理指南发布日期:2019年6月1日实施日期:2019年7月1日发布机构:应急管理部一事项名称跨省运营的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适用范围跨省运营的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申请和办理。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审批依据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根据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一次修订,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二次修订)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2、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
3、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AQ/T3057-2019)(全文)。五、受理机构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政策与协调处。六、决定机构应急管理部。七、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八、申请条件跨省运营的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并完成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九、禁止性要求建设项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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