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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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邹平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全街道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二、工作目标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
2、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2023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清单,边排查边整治;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力争到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三、整治重点(一)排查整治范围排查整治覆盖全街道辖区范围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不留死角盲区。重点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和工矿区、景区、库区、铁路和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聚焦“四无
3、”自建房(无土地、规划、施工许可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结构、加高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用于生产经营特别是改建改用为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以及临近使用年限的老旧自建房。(二)排查整治内容1基本信息。自建房地址、产权人(使用人)、层数、高度、面积、建造年代、结构类型、设计方式、施工方式、抗震设防、安全鉴定等信息。2 .安全状况。房屋周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有无抗震构造措施,有无变形损伤、墙体裂缝、地基沉降、屋面塌陷等问题,是否存在结构严重损坏、可能失稳失载、影响使用安全等状况。3 .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结构
4、、加高加层等改扩建行为,是否违规用作生产、经营,是否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落实场所安全要求。4 .合法合规情况。土地性质,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审验、竣工验收等手续。四、实施步骤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压茬推进。(一)全面排查摸底(2023年6月底前)1排查初判。各村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在产权人(使用人)全面自查基础上,街道组织排查初判,按照“一楼一册、一户一档建立排查台账,要将采集的房屋信息录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5 .复核评估。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排查内容,逐楼逐栋逐户梳理隐患问题,分级分类建
5、立隐患问题台账。6 .安全鉴定。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专业力量,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委托鉴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鉴定机构对鉴定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7 .严格管控。街道排查初判和县级复核评估后,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依法依规采取撤人、停用、封存等管控措施。(二)实施分类整治(2024年6月底前)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排查整治责任。依据鉴定结论,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1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停用并疏散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2.对一般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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