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会议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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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各类会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法律、集团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集团公司党代会、股东大会、职代会、年度工作会等大型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及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制度除会务工作外,不另作规定。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会议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等。第四条集团公司会议遵循精简高效、周密准备、厉行节约、严肃认真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第二章董事长办公会第五条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为保障董事长依法履行法定代表
2、人职责,协调“一委三会一层”工作关系、检查股东会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研究须提交党委会、董事会审议的重要议案,听取经营层关于经营情况及重大问题的汇报,根据董事会授权研究处理具体问题。实行董事长办公会制度。第六条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临时不能参加会议时,由董事长或指定一名执行董事主持或另行召集。党委常委、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经营层出席,根据会议议题需要,会议主持人可通知外部董事或其他监事出席;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列席,根据会议议题需要,会议主持人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列席。第七条董事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第八条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3、传达贯彻国家或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指示,审定向政府主管部门就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等重要文件;审定须向董事会提交的重要议案;督促、检查股东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研究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研究决定集团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规划、对外投资资本运作年度计划、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决定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调整、重大人事任免,审定全资及参(控)股公司、直属分支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派出任免方案;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研究决定维护股东利益的重要事件;听取集团公司经营层关于经营管理工作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督促和检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的其他事项;董事长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每次会议
4、的具体议题由董事长确定。第九条董事长办公会实行董事长负责、统一讨论、分类决议制度。与会人员就会议议题进行充分讨论,由董事长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需要形成决议的,按照党务、董事会事务的分类,分别依据党委、董事会议事规则决议。需单独履行法定决策程序的,由责任部室根据董事长办公会确定的意见提交相应会议决策。第十条综合办公室负责董事长办公会的通知、组织和记录工作,于会后汇总并编发会议纪要。第三章党委会第十一条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集团公司的功能定位和部署要求,贯彻民主集中制、依法合规、群众路线和议定大事原则,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推动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行党委会制
5、度。第十二条党委会分为全委会和常委会,在全委会休会期间,由常委会履行党委会职责。第十三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应委托副书记或者其他常委主持。召开党委会时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需要做出决议或者讨论重大事项时,全委会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党委委员出席,常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常委出席;党委工作部负责人、党员团委书记列席,根据会议议题需要,会议主持人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列席。第十四条全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常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第十五条党委会议事范围按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第十六条党委会决议实行表决制。由到会成员逐一表决。决定有关人选的任免、提名、推荐或者奖惩事项,应
6、对人选逐个表决。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第十七条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的筹备组织和记录工作,并于会后编发会议纪要。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事项,由党委工作部拟文,按公文印发程序发文上报。第四章董事会会议第十八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实行董事会会议制度。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由董事出席;总经理、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根据会议议题需要,会议主持人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列席。第二十条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
7、少召开4次,在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提议或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议事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决策实行表决制,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董事会通过普通决议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特别决议时,应经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的董事除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组织和记录,具体工作内容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第五章监事会会议第二十四条为保障监事会行使监督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权利,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实行监事会会议制度。第二十五条监事会
8、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未指定人选时,由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推举1名监事担任会议主持人。监事出席;根据会议议题需要,会议主持人可通知相关人员列席。第二十六条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第二十七条监事会会议议事范围按照集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执行。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会议决议实行表决制,每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事项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第二十九条监事会办公室负责监事会会议的筹备组织和记录,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执行。第六章总经理办公会第三十条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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