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富邦化工有限公司“2,5—二甲基2,4—己二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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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泸州富邦化工有限公司“2,5二甲基2,4己二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一、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泸州富邦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始建于2002年12月,注册资金50万元,是一家致力于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公司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4134m2,员工约105人。主要生产和销售2,5-二甲基-2,5-己二醇。公司为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2003年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享有“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被龙马潭区政府评为“纳税先进单位”。 公司一期工程主要生产2,5-二甲基-2,5
2、-己二醇。为了提高2,5-二甲基-2,5-己二醇的使用量,增加产品品种,平衡生产,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公司下一步向医药农药型企业发展奠定基础。决定扩建一条1000t/a2,5-二甲基-2,4-己二烯生产线,主要建设钢结构生产厂房及新增加反应釜,反应塔,精馏塔,换热器,玻璃钢凉水塔等10余台生产设备。2、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投资660万元,新建生产厂房一栋2层,建筑面积180m2,设置露天精馏装置区建筑面积35 m2,原料、成品库等辅助和配套设施与原项目共用,建设2,5-二甲基-2,4-己二烯生产线1条。达到年产2,5-二甲基-2,4-己二烯1000吨。预计投产日期2013年4月。本项目工艺主要
3、是将原料2,5-二甲基-2,5-己二醇加到熔融釜中,通过蒸汽常压下加热,使2,5-二甲基-2,5-己二醇熔解后放料到汽化釜中,通过电继续加热到一定温度使2,5-二甲基-2,5-己二醇汽化,蒸汽进入脱水塔中,穿过催化剂床层,脱去分子水后,成为粗己二烯。粗己二烯和水经换热器降温后变成液体,流入烯水分离器中,分离出水分后,粗己二烯进入储罐待精馏。分出来的水分用泵打回2,5-二甲基-2,5-己二醇制造工序供生产2,5-二甲基-2,5-己二醇使用。粗己二烯进入精馏釜,受热成蒸汽,进精馏塔精馏。塔顶蒸出轻组分和精己二烯,塔底为有机大分子重组分,装储罐收集。轻组分和精馏釜残外售。塔顶产品装钢桶装车外销。3、
4、项目产业政策和选址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化工类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划。同时本项目已经泸州市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510504120202020001号)予以备案,同意本项目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综上,泸州富邦化工有限公司2,5二甲基2,4己二烯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精细化工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将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2)选址合理性本项目选址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本项目业主与泸州北辰电力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
5、,合同中规定甲方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位于泸州龙马潭区罗汉镇石梁村7社、8社共计20亩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即从200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具体见附件)。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四川泸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四川泸州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也是泸州唯一的省级开发区。2006年8月,根据中共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泸州经济开发区移交龙马潭区政府管理的方案(泸委办发200621号)文件精神,四川泸州经济开发区移交龙马潭区政府开发建设、管理。四川泸州经济开发区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境内,规划面积4.62平方公里,扩区后面积将达到24.52平方
6、公里,是泸州市及龙马潭区承接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按照“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产业定位,依托全市、全区产业基础,充分发挥长江水运和港口物流优势,重点发展化工、食品、机械、现代物流业。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类,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采用的工艺为国内先进,“三废”及噪声均得到合理处置,符合园区的环境准入标准。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入园要求。综上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四川省泸州经济开发区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因此,项目选址在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建设是合理的。(二)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本项目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经现场踏勘,项目拟建地北面240m为石梁村
7、九社住户(7户),西面100m、105m、170-200m分别是养鸡场,编织袋厂,石梁村九社住户(44户),南面45m为泸州广鑫煤业有限公司,南面85m为大光附件厂,东南面40m为管道厂,东面160-200m为石梁村八社住户(11户)。因此,项目周围外环境关系较单纯,没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子,外环境对本项目基本无影响;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少量的废气、生活垃圾和污水并经过有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的敏感点造成影响。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技改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烟气、有机废气等。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4-93)中规定评价等级为三级,大气评价范围控制在以
8、建设项目拟建厂址为中心,直径为2.5km的圆形范围。声学环境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的规定,声环境为三级评价。本项目声学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范围内进行。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相关要求,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评价范围为拟建厂址附近水体排放口上游100m至下游3000m。风险评价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化学品使用及暂存量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相关规定,本项目风险评价确定为二级评价。评价范围为厂界外3公里范围。生态环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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