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6791 精品.doc
《中层管理-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6791 精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层管理-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6791 精品.doc(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为不断提高我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干部交流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竞聘上岗的原则与适用范围 (一)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群众公认的原则。 3、德才兼备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梯次配备、结构合理的原则。 6、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先适用于校本部任命制和聘任制的处级干部。 2、对党务、群团组织机构中选举制的干部,原则上也要通过竞聘程
2、序,竞聘上岗后履行有关规定手续。 二、制度规定 1、交流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工作,要实行较大范围的干部交流。从1995年至今,凡是工作部门没有变化的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都实行岗位交流(试用期尚未转正的干部除外);在干部交流时,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一般情况下同一单位的正、副职不同时交流。干部交流以机关、直属机构的干部和教学机构的党务干部为主,教学机构的业务干部(院长或副院长、主任或副主任)不作为主要的交流对象。在交流过程中,原则上不突破部门的领导职数。 干部交流分为横向交流和纵向交流。横向交流指机关、直属机构、教学机构内部不同岗位间的交流。纵向交流指机关干部与直属机构、教学机构干部间的交流,也包括党
3、政干部间的交流。 2、年龄规定。按照国家对干部离退休年龄的规定,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干部原则上不得竞聘处级岗位。 年龄不够任满一届(三年)的处级干部在新一届任用时,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3周岁。凡到限定年龄的干部原则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可从事本人特长的专业技术工作和非领导工作。 3、试用期制。对竞聘上岗中新提职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进行考核,凡不称职票达到40%以上者,要免职或降职,不保留试用期间的级别和待遇;不称职票达到20%以上者,要黄牌警告,延长试用期一年;考核称职者,正式聘任,聘(任)期从试用期算起。 4、任期制。对聘任制和任命制的处级干部都实
4、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为三年,时间从聘任之日算起。任届期满要进行述职和考核,重新竞聘上岗后,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含两届)。 5、上岗培训制。对所有已被聘任和任命的干部都要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水平。 6、审计制。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分管经济工作的处级干部在任届期满或离任时,要由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和评价作为升降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富有奉献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干实事,重实绩。 3、作风民主,勤政廉洁,为人正派,有全局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能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4、具有胜任学校某方面工作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还要具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决策水平。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本部门正常领导工作。 (二)基本资格 正处岗位: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考核称职,且年龄符合要求的现职正处级干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任副处级职务三年以上,经考核优秀,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现职副处级干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部队转业干部条件可适当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层管理-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6791 精品 中层 管理 干部 竞聘 上岗 实施办法 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