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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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 气瓶生产单位应当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 质量安全员,明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岗位职 责。气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气瓶质量安全全 面负责,建立并落实气瓶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单位 主要负责人做好气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条气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障质 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依法开展气瓶质量安全管理工 作,在作出涉及气瓶质量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 取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发现气瓶产品存在危及安 全的缺陷时,应当提出停止
2、相关气瓶生产等否决建议,气 瓶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 隐患。对已经出厂的产品发现存在同一性缺陷的,应当依 法及时召回,并报当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第三条 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气 瓶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一)熟悉气瓶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二)质量安全总监不得兼任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 员最多只能担任两个不相关的质量控制岗位;(三)具备识别和防控气瓶质量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四)熟悉本单位气瓶质量安全相关的设施设备、工 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过程控制要求;(五)具有与所负责工作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和工作 经验,熟悉任职岗位
3、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六)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其他 要求。第四条质量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单位 主要负责人负责,承担下列职责:(一)组织贯彻、实施气瓶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 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对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负责;(二)组织制定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 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批准程序文件;(三)指导和协调、监督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各质量控 制系统的工作;(四)组织建立并持续维护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五)组织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并协助进行管理评审 工作;(六)实施对不合格品(项)的控制,行使质量安全 一票否决权;(七)建立企业公告板制度,对所生产的气瓶安全事 故事件
4、、质量缺陷和事故隐患等情况,及时予以公示;(A)组织建立和健全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和处理的 信息系统;(九)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质量安全问题;(十)组织对质量安全员定期进行教育和培训;(十一)接受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 查和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十二)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本单位要求的 其他气瓶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气瓶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 细化制定气瓶质量安全总监职责。第五条 质量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质量安全总监 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承担下列职责:(一)负责审核质量控制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手册要求,审查
5、确认相关工作见证,检查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和要求 实施情况;(三)落实本单位气瓶制造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各 项功能,并实施每日检查;(四)发现问题应当与当事人及时联系、解决,必要 时责令停止当事人的工作,将情况向质量安全总监报告;(五)组织对相关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和培训;(六)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气瓶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 验、监督检验等工作;(七)接受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 和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A)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本单位要求的其 他气瓶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气瓶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 细化制定气瓶质量安全员守则。第六条气瓶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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