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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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下列简称通则)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根据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县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工作。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能够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区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对风险较高的集体
2、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与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实施许可审查。第五条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应当标明主体业态与食品经营项目。第六条主体业态包含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销售经营者包含销售食品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通过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经营者、网络食品经营者、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等具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为食品贸易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通过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经营者、网络食品经营者或者有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经营者等具体业态,应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形式分别明确标注。餐饮服务经营者包含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吃店、饮品
3、店、糕点店、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等具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具体业态应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形式分别明确标注。第七条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烧卤熟肉、不含烧卤熟肉)、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类糕点,不含裱花类糕点)、自制饮品制售、半成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具体到品种*)、食品经营管理等。前款规定的散装食品指以无包装,或者非定量包装状态需称重销售
4、的食品。前款规定的其他类食品销售与其他类食品制售品种应当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品种。申请散装熟食销售的,应当在散装食品销售项目后以括号标注。第八条对多种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者,主体业态按其要紧经营项目归类。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给就餐者现场消费的酒水饮料等非自制食品,不需在许可证上专门标注销售类的经营项目。食品销售经营者将预包装食品拆封、简单加热提供给消费者即时食用的,列为散装食品销售,不需在许可证上专门标注制售类的经营项目。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与散装熟食销售。利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经营者仅限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经营项目
5、。第九条许可机关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结合主体业态与食品经营项目分类进行:第一类:食品销售经营者;第二类:大、中型餐馆,单位食堂;第三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第四类:小型餐馆,小吃店;第五类:糕点店,饮品店;第六类: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包含食品销售连锁企业与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对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加工制售行为,根据其加工食品的种类、规模与供应形式,分别按照第二、四、五类的要求进行许可审查。第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通过培训、考核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大型餐馆,供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与1000人
6、以上的其他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应当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兼职。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包含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与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采购与配送等经营项目,从事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与食品经营许可变更、连续、补办等不改变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与布局的,可不进行现场核查。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书面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
7、单位食堂许可,应当提交开办者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S)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四)与食品经营相习惯的要紧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五)食品制售场所流程布局符合合理要求的证明与(或者)现场核查意见;(六)食品安全管理员通过培训、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证明;(七)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A)许可机关规定的其它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实施
8、审查员制度。食品经营许可现场审查员由许可机关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担任,也能够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员的资格与管理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规定。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时,审查员应当填写相应类别的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现场核查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与通常项。现场核查结果实行综合判定。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畅通消费者行使知情权与监督权的渠道,通过安装视频监控、透明玻璃或者建设开放式厨房等形式,引导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第二章第一类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要求第十六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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