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女子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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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省女子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改革,实现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鲁厅字(2005)42号)与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28号)、关于转发人事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35号)、关于核准山东女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723号)、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2、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09)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属本科高校岗位设置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鲁教人函(2009)6号)、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1)29号)及印发关于规范省属高等学校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意见的通知(鲁编(201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进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与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协调进展为目的,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任、优化结构、精简效能、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工作任务、岗位编制与学校事业进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各级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按
3、照“先入轨、后完善、平稳过渡”的工作思路,建立符合我校特点与要求的岗位管理制度。二、组织领导为保证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校党委会研究批准,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下列简称学校领导小组)与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下列简称学校工作小组)。学校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履行各自的职责与完成分工的具体任务。三、岗位设置总量、类别及结构比例(一)岗位设置类别根据岗位性质,全校工作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与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系列为辅助系列。山东省将事业
4、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级,正高级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对应八至十级、初级对应十一级至十三级;管理岗位分为十级,厅级正职对应三级,依次向下排列;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其中: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能力才能担任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会计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审计系列、卫生技术系列、工程技术系列等9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中高校教师系列为主系列,其他系列为辅助系列。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
5、位设三至十一级,即教授三级、四级,副教授五至七级,讲师八至十级,助教级。我校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四至十一级,即正高四级,副高五至七级,中级八至十级,初级。2 .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与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设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等管理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3 .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与保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与普通工岗位两类。设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名称沿用现岗位名称。(二)岗位结构比例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
6、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77号)高等学校岗位中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具体结构比例为:管理岗位通常不超过单位岗位总量的20%;专业技术岗位通常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单位岗位总量的10%o四、岗位设置工作分工及程序(一)工作分工学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学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学校进展的总体目标及学科进展需要,制定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核定下达各类各级岗位数量;负责制定全校的指导性聘用条件;对各部门、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7、;负责对全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四级岗位的等级认定与聘用工作,并审核其他各类各级岗位的聘用结果;各二级学院(部)成立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院(部)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五级及下列各级岗位等级认定与聘用工作;学校成立辅助系列聘用工作小组,负责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二)工作程序1 .学校工作小组公布岗位、数量与聘用条件等事项。2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教职工竞聘。竞聘人员填报应聘岗位申请表(各类表格在办公系统下载),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竞聘申请材料。3 .各二级学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辅助系列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职权范围内的各级岗位竞聘人员进行评议,按聘用岗位数额确定拟推荐聘用候选人,结果在
8、本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工作小组审核。4 .学校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5 .学校工作小组将审核情况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6 .学校党委会审批。五、岗位聘用与考核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聘用条件进行聘用。首次聘用不同意越级破格申请。2 .首次岗位聘用后的各类人员(含受聘、岗位变动、未聘、缓聘、解聘等人员)的工资待遇按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93号)文件执行。3 .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岗位聘用合同。4 .实施年度考核与聘期期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年度考核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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