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IPO非货币资产出资审核关注20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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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P0非货币资产出资审核关注20例一、华通线缆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历次实物出资是否履行评估、验资等程 序,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出 资瑕疵;(2)张文东代张文勇补缴210万元,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是否存在股权代持。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二、天土生物根据律师工作报告,(1)发行人历史上存在部分股东代持的情形, 公司第二十四次股权变动规范了公司委托持股、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情 形。就终止委托持股,实际权益人与实际受托人2016年1月出具关 于股份代持事项的确认书中,确认双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 让价款无需支付。(2) 2011年12月,高月春委
2、托向黔新代为持有公 司80万股,2019年4月,上述委托代持股份转增为160万股,2019 年11月4日,高月春与向黔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上述实际持 有的公司160万股以税后10元/股(税前约12.5元/股)的价格全部 转让予向黔新。请发行人说明:(1)历史上代持形成原因,代持形成、解除中的 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情况、完税情况,清理过程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 无需支付的原因,股份代持是否均已清理完毕,股权代持及解决过程 中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结合历史代持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规 避限制或禁止进行股权投资的情形、是否存在股东资格受限的情形, 是否面临被处罚等法律风险;(3)高月春委托向黔新代持行
3、为是否违 反新三板挂牌及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是否存 在被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4)此次申报是 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和清理的代持情形,代持清理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且无纠纷。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三、合肥江航公司于2007年12月设立时,其股东航宇救生用于出资的江淮航 空和皖安航空的净资产未履行评估备案程序,且设立时航宇救生的货 币出资金额低于注册资本的30%,公司采取了追溯评估、取得航空工 业集团确认等整改措施。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公司是否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是否如实反映产权信息及归属关系,历史沿革相关瑕疵是否导致国有 资产流失,并发表明确核
4、查意见。四、连山科技2013年4月张风太以现金1200万元增资,成为连山有限第一大 股东,同年5月张凯以属于连山有限的非专利资产作价2300万元向 公司增资,2015年1月张风太又以600万元的价格向张凯转让1200 万元出资额。请发行人:(1)说明张风太的基本情况,与张凯的关系,向连山 有限增资的原因;(2)张凯用于增资的非专利资产具体情况,结合当 时连山有限的经营情况,说明和连山有限的主营业务是否相关,作价 的公允性;(3)张凯以属于连山有限的非专利资产增资的原因,是否 经过张风太同意及原因;(4)张风太低价向张凯转让所持连山有限股 权的原因,张凯是否已经支付完毕受让款项,支付受让款项的资
5、金来 源;(5)结合前述回复,说明张凯是否存在代他人持有股份的情形, 张凯和张风太之间股权转让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 纠纷,发行人权属是否清晰。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意见。请发行人律 师就发行人出资不实的解决措施是否充分、合法及有效,是否可能因 出资不实受到行政处罚,是否因出资不实导致张凯所持股权存在权属 不清或者潜在纠纷的情形,进行充分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核查过程、 核查依据和结论。五、柯菲平根据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实物出资情形。请发 行人说明:(1)实物出资的具体内容,出资人是否具有相关出资实物 的权属,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2)实物出资履
6、行的具体程序, 是否存在出资瑕疵,如是,请进一步说明申报前采取的补救措施,并 按照科创板审核问答相关规定披露。存在出资瑕疵的,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出资瑕疵事项的影 响及发行人或相关股东是否因出资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六、康鹏科技根据招股书及保荐工作报告,公司前身设立时的股东包括杨建华 (持股比例58%)、滕州市瑞元香料厂(持股比例42%)。滕州市瑞元 香料厂工商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以拥有的实物资产作为对 发行人的出资。滕州市南沙河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滕州 市瑞元香料厂设立时总投资30万元,均
7、由张时彦全部出资、独立经 营、自负盈亏。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认为滕州市瑞元香料厂系民营企业但 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原因,滕州市南沙河镇人民政府是否为 上述事项的有权部门,滕州市瑞元香料厂以其实物资产对发行人出资 是否需要履行相关程序。请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七、嘉必优根据问询回复,2004年,武汉烯王以来自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 物理研究所的非专利技术“发酵法生产多不饱和脂肪酸(花生四烯酸)” 对发行人出资,作价1,648万元。2012年,武汉烯王以委托自然人李 正鹏、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发的相关技术“双鞭甲藻和 裂殖壶菌DHA菌种以及初始技术”对发行人出资,作
8、价607万元。 2011年8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中科光谷股东合肥科聚高以“离子 束微生物诱变育种”专有技术进行出资,作价66万元。此外,公司 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天津大学、浙江大学等机构签署了委托研发协议, 研发项目包括DHA藻油功能性研究、生物合成法制备番茄红素关键 技术开发、生物催化与转化法制备功能性结构脂的关键技术、脑部健 康保健食品的开发等。请发行人:(1)发行人主要产品ARA、DHA的技术分别来源于中 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李正鹏、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 究院等,详细披露发行人是否具备自主创新及研发的能力,现有及未 来产品是否均依赖外部研发,ARA、DHA产品是否仅进行工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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