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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市嘉陵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四川鼎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4月1日目 录第一篇、安全会议制度第二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第三篇、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四篇、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第五篇、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第六篇、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制度第七篇、施工现场防火、生活卫生规章制度第九篇、事故隐患管理制度第十篇、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一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第十二篇、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第十三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第十四篇、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一篇、安全会议制度 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做到领导重视,管理到为,措施得力,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
2、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2、公司系统各单位、各企业均按照本单位实际,相应制定本单位安全会议制度,同时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存档。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宣传贯彻 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总结上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份安全生产工作。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措施、工作内容必须严格实施。第二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为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工作 落实到基层和每个环节
3、,千方百计地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标段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的目的1、通过查思想、查领导、查管理、查纪律、查措施,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好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2、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3、通过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发动群众查问题、查漏洞、查隐患、查违章,提高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搞好安全生产。4、通过相互检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共同提高。5、通过互相检查、定期检查、领导抽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冒险行为 。二、
4、安全检查的内容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为依据,对照检查项目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在单位和现场得到落实。2、查领导。检查项目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执行了安全生产“五同时”、解决了安技经费和重大难题、作到奖惩严明、支持安全部门人员的工作,尽到了职责。3、查制度。检查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重点检查各部门是否落实、执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齐抓共管。4、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企业安技措施计划,安技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认真执行了安全技术交流、企业劳动条件和安全设施是否得到改善。5、查隐患。深入各项目部基层
5、、施工现场,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人员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对重、特事故隐患,必须按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建立隐患管理及整改档案。6、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定了防范 措施,是否项项落实,是否做到了“四不放过”。7、查机构。项目经理部安全机构是否成立和经常开展活动,安全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是否发挥作用,是否达到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8、查教育培训。新入公司的工人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各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证书;职工、操作
6、工人是否学习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达到懂知识、有技能的水平。三、安全检查的分类1、定期安全检查:每季度或半年由副经理安全员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参加,对总公司本系统行业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管理、设备、措施、装置、违章行为等,对危险隐患较多的施工现场停产整顿;带病运行的电气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安全设施等坚决停止使用,整改后上报检查小组复查,解除禁令后方准使用。2、季节性安全检查由总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带队组织检查。主要有: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的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雨季安全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主要查防洪的措施和应急方案,查电
7、气设备、线路的绝缘、保护接地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查架子工程、土方工程是否有下沉、倒塌的危险;查现场道路、排水是否通畅;查金属构架、塔吊的避雷是否符合要求。暑季安全检查。查施工现场的通风条件 、降温措施是否落实;防暑饮料的加工、保管、供应是否按要求进行。3、节前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对公司各部门及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火、节日值班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4、不定期巡查,总公司的相关部门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抽查和巡查,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第三篇、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总则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项目部系统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
8、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条款,制定本制度。2、项目部系统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二、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1、项目部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项目部法人、企业经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含上半年发生过伤亡事故的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项目部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
9、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车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项目部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项目部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2、项目部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项目部、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项目部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项目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0、;班组安全教育 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三、安全培训的实施与管理1、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和管理活动。2、项目部应当制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市建设局相关部门备案。3、项目部一般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由本项目部自行组织实施,但需接受 市建设局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4、项目部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和企业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市建设局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四篇、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1、为了保护施工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减少伤亡事故,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制度。一、 劳动安全责任1、服从管理,接受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2.按作业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洞口、临边按规定搭设防护设施,不准赤脚或穿拖鞋,带病和饮酒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上班前必须参加班前安全会,认真检查作业环境和施工工具,确认完好后方准上岗作业。 4、工作时思想要集中,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
12、工种作业,不准在禁止动火的地方吸烟或动火,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自己和他人安全,不准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塔吊和随吊盘上下,不准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屋架、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作业。6、要爱护和正确使用脚手架具、施工机具和各种安全装置,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7、高处作业禁止穿硬底鞋和易滑鞋,所有材料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8、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接受调查和参与事故分析。9、自觉遵章守纪,搞好生产安全,对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10、违反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受到批
13、评或处罚,因违章成伤亡事故的,要受到罚款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安全考核1、积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对有关人员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2、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者,可给予记功,物质奖励。3、在险情发生的紧急关头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中积极抢救伤员和集体财产的有功人员,根据情节一次性的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4、检举揭发和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徇私枉法者,经查实后一次性的给予100元至200元的奖励。5、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一次给予50元/人处罚。6、高空作业不拴安全带者一次给
14、予30元/人处罚,班长一次给予50元/人处罚。7、穿拖鞋、硬底鞋和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一次给予当事人10元/人处罚。8、经安全员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在限期内无正当理由不整改者,一次给予当事人50元的处罚。9、违反其它安全条款的,项目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第五篇、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根据关于修改四川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决定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经济建设,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企业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
15、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而制定。2、施工项目部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适用本制度,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死亡事故,亦指本单位在生产或工作中对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死亡事故。4、伤亡事故的分类:、轻伤事故;、一般伤亡事故,是指1次死亡2人以下的事故,或1次重伤9人以下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是指1次死亡3-9人的事故,或1次重伤 10以下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国家规定的特别重大事故标准以上的事故。5、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依法处理。二、事故报告、抢险、施救1、公司所属各部发生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总公司负责人。2、总公司负责人接到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工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和建设局安全处),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伤亡情况、损失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