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精品.doc
《管理制度-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精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精品.doc(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韶府令第84号) 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经20XX年4月22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市长:艾学峰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3号)和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审查、决定、发布、备案、修改、废止、监督等工作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的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制定发布的,对公民、法
2、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第三条行政机关制定的下列文件应列入规范性文件管理:(一)转发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上级规范性文件)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或补充意见,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构成影响的;(二)为实施特定行政管理事项制定的工作规程、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其内容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提交的材料、遵守的程序等事项的;(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但有关内容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上位法)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一致或实质相同的;(四)根据国家、省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规定制定发布的行政处罚、行政许
3、可、行政强制自由裁量具体阶次、标准。第四条行政机关制定下列文件不适用本规定:(一)对具体事项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二)公示办事时间、地点等事项的便民通告;(三)适用于行政机关内部的执法考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事项的文件;(四)仅明确有关部门职责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应急预案;(五)对本机关或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保密、文秘、内部技术操作规程等事项制定的文件。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未设立政府法制机构的镇级人民政府,其政府办公室负责实施本规定。各级政府办公室与政府法制机构应建立实施本规定的协同制度。第六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符合
4、上位法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不得超越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第七条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事项:(一)行政处罚; (二)行政许可;(三)行政强制措施;(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五)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但有上位法、上级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的除外;(六)应由上位法或上级行政机关设定的其他事项。第八条行政机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内设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第九条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及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
5、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下简称部门)等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时载明业经本级政府同意,或发布后经本级政府或政府办公室批转的,适用部门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第十条规范性文件名称根据具体内容确定,可以使用“规定”、“决定”、“命令”、“办法”、“通知”、“规则”、“通告”等,但不得使用“法”、“条例”。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冠以本行政区域或制定机关名称。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冠以制定机关名称。第十一条名为“规定”、“办法”、“细则”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按照立法体例表述。其他规范性文件根据实际按照立法体例或行政机关公文体例表述。规范性文件不重复上位法、上级规范性文件
6、的规定,但为明确依据和指导思想而引用相关原则性条文的除外。规范性文件不应以直接解释的方式对上位法、上级规范性文件的概念、条文进行规定。第十二条行政管理事项涉及本地区全局工作,属于重大改革或社会影响巨大的,可以提请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其他行政管理事项一般由各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予以规范。第十三条政府办公室在办文过程中发现报请政府发布的文件草案可能符合本规定第二、三条的,应征求政府法制机构意见。政府法制机构认为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政府办公室应告知起草单位按照本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制定市、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应依次经过计划、起草、审查、审议、发布等基本阶段,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
7、五条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按本规定提出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建议。政府行政首长可以提出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设想,并指令有关部门研究。有关部门认为立项有必要性、可行性的,按本规定提出立项建议。立项建议应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要性、涉及不特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及其法律依据作出说明。第十六条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征集立项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拟订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施行。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应明确规范性文件名称、起草单位、完成时间。第十七条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经批准后一般不增加制定项目。政府各部门或下级政府认为确需增加的,应书面向本级政府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管理制度-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精品 管理制度 韶关市 行政机关 规范性 文件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