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急危重症优先诊治制度.docx
《急诊科急危重症优先诊治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急诊科急危重症优先诊治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急诊科急危重症优先诊治制度I目的明确医务人员岗位责任,规范行为,保障患者权益。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急诊科。III制度一、优先按照分检原则,以患者病情轻重为依据实施优先诊疗, 及时抢救各类型急诊患者。二、对I类(病情危重如呼吸心跳骤停、严重心律失常、重度 创伤大出血等)、II类(有潜在危及生命的可能如心脑血管意外、 消化道出血等)患者实施优先诊疗。三、急诊值班实行首诊负责制。四、遇急危重症患者,值班医师、护士迅速将患者接入诊断室 或抢救室,立即投入诊断抢救;坚持“先救治、再办理住院手续而 后缴费”的原则,待病情趋稳后再补办有关手续。五、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分诊电话后,医师即在住院楼门口等 候,患者
2、送达后,在救护车上简要询问病情(史)、检查生命体征、陪送住院或实施急诊抢救。六、急危重患者在行必要的辅助检查时,应在给予有关紧急治 疗等措施的同时进行,并由医师陪同。对辅助检查后肯定诊断或需 行手术的患者,由医师决定可直接由医技科室处转往住院部,不必 再回急诊科。途中由医护人员陪送并与有关科室做好病情交接。七、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立即入急诊抢救室予以抢救,所需 抢救药品应用抢救柜备用药品。八、对需要会诊的患者,电话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来科会诊, 受邀科室应在10分钟内到达急诊科。九、对需行辅助检查或住院的危重患者,值班护士应电话通知 有关医技和临床科室等,以使其提前准备,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十、急危重症者接诊后接诊医师应书写急诊病历,抢救患者应 写抢救病历。因抢救未能及时书写抢救病历者,应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时间和补记时间。IV参考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 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急诊科 危重 优先 诊治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