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范文精选5篇.docx
《开题报告范文精选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题报告范文精选5篇.docx(5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开题报告范文精选5篇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 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 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开题报告 要怎么写呢?小编精选了一些关于开题报告的优秀范例,一起来 看看吧。开题报告1.1研究背景及意义LLl研究背景新中国成立的初期,我国的法治实践曾有过一段辉煌的成 就,但是十年*,使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都陷入了低谷。在改革 开放以后,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也都走上了正轨,尤其是 我国已经建成了自上而下的法律体系。这表明中国的法治建设取 得了很大的成就,一种形式合理性的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中国已 在根本上实现从无法
2、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但同时中国 的法治建设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形式法治与实质法 治之争的过程中。首先,由于中国的法律体系是自上而下建构而 成。在法治建设过程中重点受到关注的是法律体系的逻辑合理 性,而社会事实以及规则与事实之间的关系则没有得到足够的重 视。使得很多法律规范要么因其与百姓的现实生活无关而被无 视,要么因其与社会风俗、生活惯例不同而没有得到人们的自觉 有效的遵守。其次,西方权利话语的力量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被 人为放大,而传统的道德因素却被排斥在法院门外,导致了像秋 菊打官司中主人公秋菊那一类人的彷徨和无助,而原本为传统 道德所不容的恶人却能逍遥法外。形式法治在法治
3、实践中暴露 的问题,凡此种种,不再一一列举。针对法治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也是指导我国法 学实践的基础理论面临的难题。目前中国的改革进程已步入深水 区,面对着快速发展和变化着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如何能够保证 我们的立法既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妥善解决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 问题,又能够保持法律的稳定性给百姓合理的预期;如何能够在 司法实践中既排除了其它干扰,保持形式法治的纯洁性实现程序 正义,而又不以牺牲传统道德、社会习俗为代价。面对诸多难题, 笔者认为仅仅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对法律的逻辑分析的研究方 法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必须结合法社会学的实证调查、自然法学 的价值研究等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才能摆脱
4、目前我国法学理论 界面临的困境。而作为分析实证主义的一种新的修正形式的制度 法学在法学领域能很好的融合道德和事实,通过制度事实理论, 能够综合的运用分析实证的研究方法、社会实证的研究方法以及 解释学的方法。因此,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如果能被我国法 学理论界认真研究、借鉴和吸收,或许能很好的指导我国的法治 实践。除此之外,本人因在读书、上课,参加学术沙龙、读书会 的过程中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启发,带着深刻的问题意识认真阅读 了麦考密克和魏因贝格尔的制度*,并对制度法学产生了浓 厚的兴趣,因而也广泛收集了一些有关制度*的材料。这也是选 择本题的背景原因之一。LL2研究意义理论意义:以实践哲学为基础的
5、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 吸收西方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精华的同时,对法学展开解释 学的、社会实证的研究,并把这几种研究方法结合在一起,实现 了对法学更加深刻的理解。这也对中国的法学理论界自觉的开启 一个研究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学的新时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实意义:在中国面临社会转型的今天,如何更好的实现从 人治向法治,传统之治向规则之治的转变,是时代给我们提出的 挑战。而在向法治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现代精神与地方传 统、法律的程序正义与国人的实质正义之间的关系则是问题的关 键。而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坚持法律实证主义立场的同 时,实现了道德、规则和事实三者之间的沟通。对我国的法治建 设具
6、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L2文献综述笔者在将近一年的论文写作过程中,针对*的论题做了长时 间的资料搜集工作,资料搜集的范围也广泛的涉及到了中外着 作、网络期刊等各种形式的资料。仅就本人能力范围之内搜集到 的资料而言,目前中外法学界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研究 还相当的薄弱。而对于制度法学的理论,学界的普遍态度还是认 为其是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从我目前接触到 的资料来看,有关制度法学的理论,以麦考密克本人的作品居多。 而爱丁堡大学也曾专门针对麦考密克的制度法学理论召开过研 讨会,会后还曾以一本书的形式发表了研讨会的研究成果。但是 由于本人能力所限,不能得到这手宝贵资料,对于研究制
7、度法学 的理论来说实为憾事。就国内发表过的有关制度法学理论的*数量来看,也只有几 篇,研究者较少。笔者收集到的制度法学的学术期刊论文共7篇, 但是只有唐仲清的对制度事实的法哲学思考、陈金钊的法 律事实的定位与制度性事实-评制度*、温博的事实与价值的 调和-制度法学的方*三篇期刊*谈到了制度法学中的制度事实 理论。其中发表在南京大学法学评论上的陈金钊的*还专门谈到 了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陈金钊教授把有关法律事实的学 说大体上分为三类,一类是前提说,一类是对象说,还有一类是 本体说。陈教授认为关于法律事实本体说的提出者就是制度法学 的作者们,它认为,在这一意义上法律事实其实就是一种制度事 实
8、。同时,在他的这篇*中,他还明智的指出了我国法学理论在 法律事实领域研究的薄弱现象。因为我国深受大陆法系的有关法 律的制定、解释、适用技术的影响,使得我国的法学研究主要片 面的强调对法律体系的逻辑结构的研究,而忽略了对法律事实的 研究。而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的理论无疑会增加中国法学研究的 深度以及回应司法实践的能力。在上述期刊*中对制度法学的本体论和方*进行过全面的阐 述的当属张文显所写的超越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理论-制度 法理学的认识论方*和本体论。*指出,制度法学的理论之所以 能够实现对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的超越,其主要原因在于提出 了一种新的法律本体论观,即把法律视为一种制度性事实,并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开题 报告 范文 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