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教育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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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教育局处室函件济教宣函(2018)14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济南市“教育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区教育(教体)局,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2018年,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全面展示全市教育系统取得的新成就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18年度济南市“教育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评选时间2018年11月5日一11月30日二、评选范围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在教育改革、发展和创新等方面较有影响的大事。十件大事要体现时效性和社会影响力。1 .在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面有积极探索的;2 .
2、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方面有创新性探索的;3 .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4 .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产生积极影响的;5 .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发挥典型作用的;6 .在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中取得突出成效的;7 .在强化教育社会服务功能中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8 .在教育管理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9 .在涉及教育和师生的其他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三、评选要求(一)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区域、本单位“教育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积极开展各自年度教育亮点工作的宣传展示活动,增加社会公众对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的知晓度。(二)各有关单位请于H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统一上报至市教育局“教育十件大事”评选办
3、公室(设在宣传法规处,电子邮箱:jnjyxfc;联系电话:66608034;联系人:宋抒豪)。各县区要将各自评出的本区域“教育十件大事”全部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每单位推荐数量为2条。”教育十件大事”推荐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推荐材料不超过500字,并附相关事件图片2张。(三)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事件进行初选,确定20个候选事件;11月下旬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济南教育官方微信、微博及各级各类媒体上宣传展示候选事件。(四)为方便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市教育局将与部分网络媒体合作开通网络投票,并在市教育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络投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最终评选结果由评委会评审与社会各界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评选结果确定后将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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