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索道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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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运索道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客运索道制造单位进行客运索道及其安全保 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设计时,应当开展有关客运索道安全 性能的风险评价,采取适当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保证其所 设计的客运索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不存在危 及人身、财产安全等危险。对本单位制造并已经投入使用的客运索道,客运索道 制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和必需的备品配件,指导 并协助解决客运索道使用过程中涉及的质量安全问题。第二条 客运索道生产单位应当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 监和质量安全员,明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岗位 职责。客运索道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客运索道质 量安全全面负责,建立
2、并落实客运索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的长效机制。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 责,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客运索道质量安全管理工 作。第三条 客运索道生产单位主要责任人应当支持和保 障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依法开展客运索道质量安 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客运索道质量安全的重大决策 前,应当充分听取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意见和建 议。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发现客运索道产品存在危 及安全的缺陷时,应当提出停止相关客运索道生产等否决 建议,客运索道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 施,消除风险隐患。对已经出厂的产品发现存在同一性缺 陷的,应当依法及时召回,并报当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
3、。第四条 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客 运索道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一)熟悉客运索道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二)质量安全总监不得兼任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 员最多只能担任两个不相关的质量控制岗位;(三)具备识别和防控客运索道质量安全风险的专业 知识;(四)熟悉本单位客运索道质量安全相关的设施设备、 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过程控制要求;(五)具有与所负责工作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和工作 经验,熟悉任职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六)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其他 要求。第五条质量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单位 主要负责人负责,承担下列职责:(一)
4、组织贯彻、实施客运索道有关的法律法规、安 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对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负责;(二)组织制定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 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批准程序文件;(三)指导和协调、监督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各质量控 制系统的工作;(四)组织建立并持续维护客运索道质量安全追溯体 系;(五)组织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并协助进行管理评审 工作;(六)实施对不合格品(项)的控制,行使质量安全 一票否决权;(七)建立企业公告板制度,对所生产的客运索道安 全事故事件、质量缺陷和事故隐患等情况,及时予以公示;(A)组织建立和健全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和处理的 信息系统;(九)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质量安全
5、问题;(十)组织对质量安全员定期进行教育和培训;(十一)接受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 查和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十二)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本单位要求的 其他客运索道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客运索道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单位实 际,细化制定客运索道质量安全总监职责。第六条 质量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质量安全总监 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承担下列职责:(一)负责审核质量控制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手册要求,审查 确认相关工作见证,检查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和要求 实施情况;(三)发现问题应当与当事人及时联系、解决,必要 时责令停止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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