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贺州市水电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精品.doc
《管理制度-贺州市水电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精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贺州市水电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精品.doc(2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贺州市水利电力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草 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明确水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水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电力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下称“水法规”)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自治区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称水行政执法,是指水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水法规和行政管理权限,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予以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管理权限,把市水电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保证合法、适当、及时履行
2、,并逐级考核、多方位监督的一种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水电局所属行政执法单位(以下称“水行政执法科室”)。水行政执法科室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纪检监察室、水利科技教育管理站、水利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电力管理站、水土保持站、农田水利管理站、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政监察支队。第四条 水行政执法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必须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和诚实守信。水行政执法应当坚持谁许可、谁监管、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实现权力和责任相统
3、一。第五条 水行政执法应当坚持违法案件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主张的权利和申请事项及时答复和办理。第六条 水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监督。第七条 水行政执法必须准确适用法律法规。适用法律法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二) 新法优于旧法;(三)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第八条 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领导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水政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水政监察支队为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考评工作。第二章 执法内容与职责第九条
4、 水行政执法的内容包括:(一) 行政许可;(二) 行政审批;(三) 行政监督与管理;(四) 行政处罚;(五) 行政强制措施;(六) 水事纠纷的调解、处理;(七) 行政复议;(八) 行政收费;(九) 其他水行政执法行为。第十条 水行政执法科室的执法职责为:(一)办公室1、负责制定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本局公文的收发管理,公文的督办及审核等工作。3、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重要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4、接收政务中心窗口转来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受理案件,并转送到相关科室承办。5、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协调督促有关科室做好群众来
5、信来访接待、办理、答复工作。6、负责局机关的档案、机要、保密和印章管理,指导各科室做好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7、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处理、报送工作,负责本局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水政科做好水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宣传工作。8、对外接受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应诉通知和行政赔偿申请,报局领导阅批后,转送到水政监察支队承办。9、依照执法责任制分工,对有关水事纠纷或水事案件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阅批后,交有关科室承办。10、负责对各科室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审,并转送水政科审查,上报市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审查通过后进行公布并备案。(二)人事科1、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国家、自治区和贺
6、州市有关人事、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二层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职工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3、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办理和答复工作。4、贯彻执行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三)财务科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政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政策规定。2、负责制订和修改完善本局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局的年度收支预算,负责本局的资金管理,及时反映、分析本局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和检查局直属二层单位的财务管理。3、负责做好自治区、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水利资金安排和使用,根据本局开支计划,及时向市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申请和拨付。5、负责做好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收缴
7、工作。6、负责做好有关部门到本局进行财务检查的各项服务工作,协助本局有关科室开展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工作。7、负责本局和局直属二层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本局固定资产、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政府采购工作。8、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办理和答复工作。9、贯彻执行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水政水资源科1、贯彻执行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水功能区管理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用水定额管理等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2、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3、负责城市(含县城)供水管理,组织开展城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管理制度-贺州市水电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精品 管理制度 贺州市 水电局 行政 执法 责任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