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评处罚沈阳某评价公司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关键项目漏检重大疏漏案.docx
《安评处罚沈阳某评价公司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关键项目漏检重大疏漏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评处罚沈阳某评价公司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关键项目漏检重大疏漏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安评处罚:沈阳某评价公司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关键项目漏检重大疏漏案一、要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 漏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二、案件调查经过2022年11月3日,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江苏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法监督检查时,发现 该公司储罐区硫酸等物料储罐未安装液位计。通过对沈阳某评价有 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食用动植物油脂资源化 利用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021年5月)及相关资料 进行检查,发现沈阳某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对某 生物储罐区硫酸等物料储罐安装液位计漏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
2、现场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江苏某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储罐区硫酸等物料储罐安装液位计。沈阳某评价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 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检测 检验报告的;”的规定,于2022年11月7日对沈阳某评价有限公 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经过:2022年11月9日,执法人员针对沈阳某设评价有 限公司存在的违法问题,对沈阳某评价有限公司在连云港地区的代 理人董某和江苏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环部长刘某进行了调查询 问,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经调查确认,沈阳某评价有限公 司2021年
3、5月出具的江苏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食用动植物油脂 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对生物储罐区硫酸 等物料储罐安装液位计漏检,存在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三、案件处理程序及结果法制审核:2022年11月16 0 ,执法人员向法制审核部门提交 法制审核意见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提出沈阳某评价有限公司 2021年5月出具的江苏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食用动植物油脂资 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对储罐区硫酸等物料 储罐安装液位计漏检,存在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其行 为涉嫌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 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4、:(五) 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的”的规定,依 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十一)项“安 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 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 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 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一)安全生产检测检 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 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的规定,建议对沈阳某评价有限公 司给予警告,处5000元(伍仟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处罚 沈阳 评价 公司 出具 安全 验收 报告 存在 关键 项目 漏检 重大 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