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表 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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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表单位名称: 制订日期:类别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档次违法行为表现形式裁量标准大气污染1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三)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轻微20吨/小时以下锅炉或污染后果轻微的或超标1
2、倍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一万元罚款 一般20吨/小时以上35吨/小时以下锅炉或污染后果一般的或超标1倍到2倍的(含下线)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二万元罚款较严重35吨/小时以上75吨/小时以下锅炉或污染后果较重的或超标2倍到3倍的(含下线)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三万元罚款严重75吨/小时以上110吨/小时以下锅炉或污染后果严重的或超标3倍到4倍的(含下线)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四万元罚款特别严重110吨/小时以上锅炉或污染后果特别严重的或超标4倍以上的(含下线)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五万元罚款类别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档次违法行为表现形式
3、裁量标准大气污染2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轻微20吨/小时以下锅炉或污染后果轻微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一万元罚款 一般20吨/小时以上35吨/小时以下锅炉或污染后果一般的(含20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三万元罚款较严重35吨/小时以上75吨/小时以下锅炉或污染后果较重的(含35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罚款严重75吨/小时以上110吨/小时以下锅炉或污染后果严重的(含75吨)责令限期治理并
4、处七万元罚款特别严重110吨/小时以上锅炉或污染后果特别严重的(含110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十万元罚款类别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档次违法行为表现形式裁量标准大气污染3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轻微拒绝检查,经劝解教育后允许检查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
5、期改正,给予一万元罚款一般有弄虚作假行为,拒绝检查态度恶劣,并以不良手段阻止检查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二万元罚款较严重拒绝检查态度恶劣,隐匿、销毁环境违法证据或教唆他人阻碍现场检查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三万元罚款严重聚众围攻执法人员阻碍现场检查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四万元罚款特别严重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恶劣手段阻碍现场检查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五万元罚款类别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档次违法行为表现形式裁量标准大气污染4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
6、或者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轻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经环保部门责令后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三万元罚款 一般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全部建成,停止生产或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五万元罚款较严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经环保部门
7、责令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七万元罚款严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全部建成,停止生产或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八万元罚款特别严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经环保部门责令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十万元罚款类别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档次违法行为表现形式裁量标准大气污染5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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