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释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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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规划法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 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 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 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 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 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 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 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 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
2、 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条文注释:受城乡规划法调整和规范的行为主要分为 两类:一是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实践中,制定城乡规划包 括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批准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都要受本 法调整。实施城乡规划包含了两个层次:首先是各级人民政府 按照城乡规划的安排,组织落实城乡规划提出的各项建设要 求,实施城市建设活动;其次是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进行建设活 动,有关的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这些 建设活动进行管理,包括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二是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这一类行为主要是针对建设单位。 任何主体,无论是单位或者个人,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 都受到城乡规划法调整。城乡规划并不
3、是一个覆盖全国所有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城 乡规划是一个规划体系的统称,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 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 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 详细规划。由此可见,城乡规划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这里 的多层次既包括不同行政层级下的各级规划,也包括属于同 一行政层级下的不同层次的规划。规划的体系体现了 “一级 政府一级规划”的原则,各级政府都应该根据自己的事权, 编制相应的规划。规划的体系也体现了 “由原则到具体”的 原则,既有指导性强的总体规划,也有具体落实到建设活动 的详细规划。“规划区”在本法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规划区是规 划主管
4、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空间界限。规划主管部门不能在 规划区外实施规划的行政许可。建设单位在规划区内的建设 活动受到城乡规划的调整。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 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 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 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这一规定既对规划区 进行了定性的规定,也对规划区作了形式上的规定。从性质 上而言,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 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从程序上而言,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 划、镇总体
5、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划定。也就是说,编 制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必须首先 确定自己的规划范围,然后具体编制。第三条 【应当编制规划的区域】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 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 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 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 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 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制定、实施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和实施城乡 规
6、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 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 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 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 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 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 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 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 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第五条 【城市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城市总体规划、 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 济和
7、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条文注释:我国目前各类规划比较多,在这些规划中,与 城乡规划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这些规划之间必须互相协调,不能存在矛盾 和冲突,否则规划的落实就存在问题,规划也发挥不出应有 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本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 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按照这一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在效力上具有较高的层次,是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 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依据。因此在内容上,城市 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绝对不能和它 冲突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属于同一层次的规划, 虽然两者重点不同,但是在内容上会有一定的交叉和重叠, 因此,本法要求这两个规划要互相衔接。第六条 【城乡规划制定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 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七条 【城乡规划的效力】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 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条文注释: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 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城乡规划的效力首先体 现在它是进行城乡建设的依据,也就是说,城乡规划确定了 城乡建设的原则、发展方向、空间位置、建设时序等,各级 人民政府在组织城乡建设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确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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