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docx
《国家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管理,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保障森林抚育成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森林抚育作业应当严格遵照森林抚育作业设计(以下简称“作业设计”)实施。XXXX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执行本规定。第三条作业设计应当由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其中,XXXX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应当由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第四条编制作业设计应当遵循下列技术标准。XXXX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还应当符合XX部、XX局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二)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18337.1)
2、;(三)森林抚育规程(GB/TXX81);(四)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XX);(五)森林采伐作业规程(1Y/T1646);(六)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标准)。第五条作业设计应当遵循现场调查、现场设计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高林分质量为宗旨,重点针对急需抚育的林分,在充分考虑森林培育目标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抚育作业的内容和措施。第六条作业设计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实施。XXXX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审批,集体林和国有林场的作业设计审批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确定,审批单位批复的作业设计文件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3、国有森工企业的作业设计由森工(林业)集团森林经营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批复的作业设计文件报XX局备案。审批单位批复作业设计要以现地核实为基础,确保作业设计质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作业设计审批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备案作业设计的审查O批准后出作业设计,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的,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第二章抚育对象和方式第七条除省级以上XX(含省级)明确规定不允许实施抚育的森林外,均可作为森林抚育的对象。XXXX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的对象和方式还应当符合XX部和XX局的有关规定。经济林、竹林和枝树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暂不作为XXXX补贴的抚育对象。第八条
4、XXXX补贴森林抚育的实施应当按照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优先选择密度大、结构不合理、卫生条件差的中幼龄林作为抚育对象。第九条抚育方式包括透光伐、定株抚育、卫生伐、生长伐、生态疏伐、景观疏伐、人工修枝、割灌除草等。针对情况复杂、单一抚育方式无法达到抚育目的的林分,应当实行抚育方式的配套组合,采取综合抚育措施,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第十条XXXX补贴森林抚育的抚育方式设计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南方地区4年生以上人工幼龄林,生长受灌草、藤本植物抑制明显的,可以单独设计割灌除草。但是,设计割灌除草面积不宜超过省份年度抚育计划任务的40%,并不得设计在秋冬季节作业。人工修枝和其他地区的割灌除草应当与
5、其它抚育方式配套实施,不作单一抚育方式设计。设计割灌除草等抚育方式时,必须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防止水土流失、促进天然更新、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原则,科学设计抚育强度和方式,保护珍稀物种、保留天然更新目的树种的幼苗和幼树。第十一条西北、青藏高原地区具有特殊地域特点的森林类型的抚育作业设计,应当邀请有关方面专家事先对抚育方式和强度进行科学论证。第十二条抚育材及抚育作业剩余物的处置应当综合考虑有效利用、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合理分类并采取运出、平铺,或者按一定间距均匀堆放等适当方式处理。必要时,还应对伐根进行适当处理。第十三条根据森林抚育作业要求,修建简易集材道、作业道、临时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 森林抚育 作业 设计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