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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简答题1.试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答题要,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有:1.合作企业的主体包括外方合作者和中方合作者。(2分)外方合作者是指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中方合作者是指我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1分)我国的企业包括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主要是指各种经济联合体。(1分)2.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的合营企业,(2分)在国际上,利用外资举办的合营企业可分为股权式合营企业和契约式合营企业两大类。(I分)契约式合营企业不以股份比例来分享利润和承担责任,合作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是由他们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协商,用书面合同规定的,双方
2、根据合同所订立的比例,分享利润或产品,分担债务和责任.(2分)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还要约定投资或者合作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的财产归属等事项。(1分)3.合作企业设在中国境内。(2分)中外合作企业是依照合作企业法和我国其他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企业,因此它的国籍是中国,属于中国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合作企业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对合作企业实行监督。(2分)2.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26.答题要点: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如下:(1)经济法律关系是组
3、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2分)(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结合的法律关系。(2分)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如下两点:(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2分)(2)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2分)3 .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损害求偿权和民法的侵权损害赔偿的区别。27.答题要点两者的区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持与经营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消费者的求偿权。而民法的侵权损害赔偿要求经营者有过错。(2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
4、质量法出现之前,仅依据民法是不足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因有二:首先,与经营者没有合同关系的消费者没有诉讼上的理由;其次,民法的侵权务求经营者有过错,如果经营者没有过错也不会承担商品或服务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3分)因此,为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利益,法律上出现了无过错责任,赋予了消费者以索赔的权利,并不要求证明经营者的过错。(3分)4 .简述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27.简述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答题要,点答: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法定的可再生能源,即再生能源法所称的可再生能源,(2分)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2分)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
5、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再生能源法。(2分)对于空间范围,再生能源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2分)5 .简述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27.答题要,点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是:(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2分)(2)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2分)(3)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2分)(4)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2分)6 .简述股份回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2
6、6.答题要J点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分)(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2分)(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2分)(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2分)7 .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27.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答题要点: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特征:(1)国际服务贸易属于无形贸易,其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一种无形交易。(2分)(2)国际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劳动,不是具体商品。(1分)(3)国际服务贸易具有生产、销售与消费的同时性、非储存性和非转移性等特征。(2分)(4)国际服务贸易的统
7、计数字无法在国家海关的进出口统计表上显示出来,一般显示于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2分)(5)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监管方式大不相同。(1分)8 .简述国债法的特征。26.简述国债法的特征。答:国债法的特征有:(1)国债法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2分)(2)国债法具有财政政策性;(2分)(3)国债法具有宏观调控性。(2分)因此,从国债法的上述特征看,它是财政法的重要内容,属于经济法体系中宏观调控法的主要制度之一。(2分)9 .简述回扣的特征。27.答题要点:回扣的特征有:(1)回扣的主体是不正当竞争交易的双方。(2分)(2)回扣在账外喑中支付。(2分)(3)回扣是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8、(2分)(4)回扣的目的在于争取交易机会和优惠交易条件。(2分)10 .简述破产法的特征。26.简述破产法的特征。答题要,点:破产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破产法的调整范围一般仅限于债务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况。(3分)(2)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内容合一的综合性法律。1 2分)(3)破产法的基本制度主要源于民事债权和民事诉讼与执行制度,并根据破产程序的特点、原则加以变更。(3分)11 .简述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有哪些。26.答题要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分)(2)股东会或者股
9、东大会决议解散。(2分)(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2分)(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2分)(5)人民法院裁决解散。(2分)12 .简述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规定。26.简述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规定。题要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规定主要有:(1)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改进技术、提高质量、提高经营效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不适用反垄断法有关垄断协议的规定。(4分)(2)知识产权正当行使行为的适用除外。(2分)(3)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适用除外。(2分)13 .简述我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26.答题要点我国破产法规定
10、,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每回答出一个要点给1分,答出8个以上给8分)14 .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27.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答题要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2分)购买、使用商
11、品(2分)或者接受服务(2分),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把一部分特定的生产消费纳入调整范围,即“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2分)15 .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竞争法的关系。27.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竞争法的关系。答题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竞争法的关系相当密切。消费者和经营者是市场的两大主体。从严格意义上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竞争法分别是保护二者各自合法权益的部门法,但是这两大部门法并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的关系。(4分)它们都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为了弥补传统的民商事法律调整新型社会关系的不力而产生的,二者同属于市场管理方面的部
12、门法,担负的任务都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4分)16 .简述与私人采购相比较,政府采购的特点。26.简述与私人采购相比较,政府采购的特点。答题要J点较之于私人采购,政府采购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采购主体的特定性。(2分)(2)采购资金的公共性。(2分)(3)采购程序的法定性。(2分)(4)采购目的的公益性。(2分)17 .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28.答题要点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是以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的。(3分)经济法理论认为,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即都必须对发展社会生产力、对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负责。在对社会共同尽责的基础上,处理和协调好彼此之间的关系。(3分)在整体
13、上,国家代表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但在具体的经济过程和经济关系中,它仍然是一个特定的物质利益实体,不能吞并其他独立的物质利益实体。(3分)它可以而且应该行使经济权力,但不能过度膨胀,把自己置于超社会的地位。国家也是一种社会组织,也要对社会负责。不能让不当的或过度的长官意志和行政权力,妨碍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妨碍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也要对社会负责,不能片面强调自己的局部利益,置社会利益于不顾,更不能损害社会整体利益。(3分)总之,无论国家还是企业,都要首先对社会负责。在对社会尽责的基础上享受权利、获得利益。(2分)18 .试述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的区别。28.答题要点:产品瑕疵责任和
14、产品缺陷责任是产品质量责任的两种主要形式,二者的区别表现在:(1)产生依据不同。(2)性质不同。(3)归责原则不同。(4)责任主体不同。(5)免责条件不同。(6)产生时间不同。(7)赔偿方式和范围不同。(8)诉讼时效不同。19 .试述传统的民商事法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差异。28.答题要J点:传统的民商事法律是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的关系,以形式公平为理念来规定交易双方完全对等的权利义务。(4分)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是通过赋予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更多的权利和处于强势的经营者更多的强制性义务来平衡双方的力量,避免在现实的交易活动中出现以上种种实质不公平的情况。(5分)这种
15、方式实质上是对只强调形式公平的一般合同法的补充,而法律的相关条款直接构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条款,对双方是具有强制性的,这样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成本也增强了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体现了更强的公权保护,或者说是公权干预。(5分)20 .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互联系以及区别。28.答题要,点: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互联系是:(1)两部法同属于竞争法的范畴。都属于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2分)(2)由于两部法的密切联系,有的国家采用统一立法模式,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统一立法,统一调整,也有些国家采用综合立法模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采用单行法律、法规予以规制,但该法律、法规中既有规制反不正当竞争的内容也有规制反垄断的内容,对两类行为进行综合规制。(3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区别是:(1)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对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进行规制,立足于规制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正当经营者,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发挥维护竞争道德的作用;而反垄断法主要对排除与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进行规制,立足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有效竞争。(3分)(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价值在于确立经营者的行为准则,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将经营者的竞争行为纳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轨道,维护正当经营者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