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省出台的涉及交通运输企业财税社保优惠政策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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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和省出台的涉及交通运输企业财税社保优惠政策指引(一)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 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 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 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L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 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 .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 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 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 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
2、留抵税额。【享受条件】L在2022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享受退税需同时符 合以下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 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 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 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3 .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1)纳税人获 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 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2)纳税 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 抵税额。4 .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3、(1)纳税人获 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 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 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 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 额。(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 额为零。5 .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允许 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X进项构成比例 100%;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二存量留抵税额X进项构成 比例XlO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 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 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
4、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 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 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6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 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 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 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7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 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 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 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 返(退)政策纳
5、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 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 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 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8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 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 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 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9 .我省留抵退税具体目录可以查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 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 知(吉财预指(2022) 157号)文件。【政策依据】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
6、值税期末留抵 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 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7号)3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 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预指(2022) 157号)(二)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享受主体】中小微企业【优惠内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I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 间新购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 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 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
7、前扣除;最低折旧年 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 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 除。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 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 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享受条件】1 .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 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 元以下。2 .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 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 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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