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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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就组(2022) 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数局、吉林银 保监局: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吉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 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2022年4月28日吉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 策部署,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助力抗击新冠疫情和复工复产,扩大容量、保障重点、强化 培训、提升服务、守住底线,确保2022年全省就业局势总
2、 体稳定,提出以下政策措施。一、促进就业扩容提质(一)提高经济增长就业带动力一是发挥重大项目就业“增容器”作用。围绕“一主六 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多措并举扩大有 效投资带动就业。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组织各地各部门向国 家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国务 院明确的交通、能源等九大投资领域项目建设。支持工业经 济平稳增长,发挥创新驱动引领作用,带动形成多点支撑、 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 更高质量就业。(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商务 厅、省国资委)二是协同联动促进就业。深入实施吉林省“十四五” 就业促进规划,发挥省直部门职能作用
3、,强化就业政策与 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健全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促进产业、 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紧密配合,实现稳增长促就业。(省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稳定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就业吸纳力一是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2022年对承 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 位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 延长至6个月。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 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 2022年纳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省国资委、省财政
4、厅、省税务局。上述相关税收政策依据:发改财金2022) 271号文件,吉财公告(2022) 14号等)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免征增 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 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 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将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 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
5、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按照50%顶格执 行。延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 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 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延 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 月31日。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 策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 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50%o (省 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厅、省税务局。上述税收政 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11号、第13号、第15号
6、,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 号,吉财公告(2022) 13号等)三是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按 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 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对小微 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 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对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底前全 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上述税收政
7、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四是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 微贷款投放力度,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民营 企业。积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 法人银行按照其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优惠 资金。推动金融机构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续贷,对受疫情影响 的困难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开设因疫情受 困企业融资绿色通道,支持开展跨境供应链金融。引导政策 性银行通过提供优惠利率的应急贷款、专项流动资金贷款等 多种方式支持
8、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 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五是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约及时履 行代偿责任。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 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30%,政府性融资再 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或取 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吉林银保监局)六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对不裁员、 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提高中小微 企业返还比例至60%以上。采取“免申即享”方式,为符合 条件的参保单位发放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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