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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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人社联(2022) 17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各市(州)邮政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问题。 202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国 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 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 障工作的意见(交邮政发(2021) 59号),明确提出提升 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允许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 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2021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印
2、发的关于推进基层快 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 101号),就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作出 具体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邮政局要求,省人社厅、 省邮政管理局、省税务局、省社保局制定了吉林省推进基 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2月14日吉林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提升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险水平,按照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 先参加工伤保险
3、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 101号) 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 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原则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应注重把握 的原则,一是支持行业发展,聚焦解决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 问题,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规范企业用工,督促 企业依法用工并参加社会保险,促进企业间开展公平竞争。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适应行业特点简化优化流程,提升保障 效能。四是兼顾市场公平,统筹处理企业发展和维护快递员 合法权益的关系,鼓励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方式。二、参保范围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 伤保险,其中,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
4、务经营许可、具 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 优先参保;在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不具备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快 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代为 办理优先参保,并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不属于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 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快递 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应当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 保险;本实施办法印发前已经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快 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不属于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范围。三、参保方式(一)参保办法。各市(州)邮政管理局根据优先参加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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