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石家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 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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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石政发20XX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本结构调整,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程序和运作方式,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先进技术项目,加快资源整合和资本流动,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瓶颈制约,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意见如下:一、国有企业改革主要形式(一)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公司。(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三)外
2、资、民营资本及优势企业并购重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四)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破产、关闭。(五)国有企业其他改革方式。二、国有企业改革原则(一)坚持以改革和发展并重,以改革促发展,将企业做大做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二)坚持依法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坚持公开挂牌进场转让制度。(三)坚持落实债权债务,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逃废、悬空债务。(四)坚持依靠职工群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依法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稳定。(五)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外资、民营企
3、业和国有大型优势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运作,规范透明,落实责任,严格履行企业改革程序。三、改革程序(一)企业提出改制或破产申请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出具同意筹备改制或破产的批复。(三)进行改制筹备工作,主要包括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资产评估、离任审计、落实金融及其他债权债务、拟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等项工作。企业破产筹备工作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四)企业改制筹备工作完成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对企业改制事项研究后报市国有企业改革和
4、发展领导小组或市政府研究审定。企业破产筹备工作完成后,由企业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依法实施。(五)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确定受让方或投资者。(六)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协议,办理产权交割手续。(七)办理资产移交和生产经营管理权的移交。四、制订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一)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委托中介机构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订,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股权设置及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改制操作程序和工作计划;改制后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等。(二)职工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
5、员状况及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计划生育管理关系交接;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处理办法等。五、改制方案审批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企业改制筹备工作完成后,一般性中小企业的改制方案报市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大中型企业的改制方案报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批准,重大事项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企业改制涉及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事项的,报经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审核;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
6、,报经市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审批。 六、产权界定、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离任审计(一)国有企业改制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界定。市国有资产监督部门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确保改制企业资产的完整,防止资产隐匿和损失。(二)国有企业改制要按照清产核资的政策和规定,认真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对企业中的职工医院、职工宿舍、幼儿园、学校、招待所、文化活动中心等非经营性资产,应当根据情况予以剥离。剥离出的非经营性资产仍为国有资产,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企业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对形成的资产损
7、失经中介机构审核后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清产核资结果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认定。资产损失在3000万元以下的,经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复文件;资产损失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或特殊企业的资产损失,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研究后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复文件。企业根据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批复文件,60个工作日内依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经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起2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企业实施改制不再另行组织清产核资。企业对经市国有资产
8、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核销的资产损失,建立“账销案存”的管理制度,及时移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单位继续清理和追索,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损失。(三)改制企业在清产核资及财务专项审计基础上,由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的资产(包括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整体评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资产评估范围及结果向改制企业全体职工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重大改制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作为核准资产评估结果的重要依据。企业改制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经土地确权登记并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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