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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通讯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1、劳动合同期限1.1 经方提出,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A、固定期限: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B、无固定期限:自年一月一日起至法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止。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一月一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结束时止,其完成工
2、作任务的标志是O1. 2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劳动合同从达到情形之日起终止,若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的,双方建立劳务关系。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1工作内容2. 11乙方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从事工作岗位,具体任务、职责及工作标准等详见甲方的岗位/职务说明书、操作规范、作业指导文件等相应的文件规定,以及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要求。2.12乙方应按上述所指定岗位工作内容的标准,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考核。经考核后,乙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视为乙方不胜任本合同所约定的岗位工作,甲方据此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2.1.3有
3、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调整以后将按照新的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报酬。工作中因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的金额满5000元及以上的;(2)无法完成月度任务业绩指标的;(3)个人原因提出调岗要求的;(4)国家对于乙方的工作岗位有特殊的资质要求,而乙方因个人原因失去该资质或无法获得该资质的;(5)连续两次工作改进效果不明显的;(6)绩效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的;(7)参加相关的考试不能拿到证书或达到要求的;(8)不能按照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同类工作中屡犯同类错误的;(9)不能完成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的;(10)乙方担任管理职位,因工作失职造成大部分下
4、属员工停工半天或半天以上或管理的团队中出现违章、违反劳动纪律、违法行为或公开发表任何损害甲方利益言论的。2.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该调整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就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为本合同的履行,不是本合同的变更,不需要再次进行协商。调整以后将按照新的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报酬。(1)因甲方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2)乙方不论何种原因连续及以上未到岗上班,甲方已经安排其他员工替换乙方原工作岗位,乙方重新到岗上班的;(3)乙方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甲方工作,甲方认为不利于工作
5、需要调岗的;(4)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5)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6)乙方竞聘未能上岗的,以及甲方认为应当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2.2工作地点2.2.1 乙方工作地点为()除外,基于乙方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以及甲方行业的特点,甲方已经告知乙方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存在实际经营地调整的情形,甲方在双方约定的省市行政区划内调整经营地,乙方应当到甲方实际经营地履行劳动义务。2.2.2 乙方在充分考虑自身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以及家庭状况后,对2.1.1条的意见为:O2.2.3 甲方调整实际
6、经营地,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接到调整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并说明详细理由,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调整。3、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3.1 工作时间3.1.1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并执行法律规定的休息休假办法。A、标准工时工作制度;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C、不定时工作制度3. 1.2在本合同期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乙方所在岗位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则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制度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J。3.2休息休假3.2.1乙方承诺入职前待休假期,包括但不限于婚假、产假、哺
7、乳假、工伤假、丧假等,乙方入职后依照甲方规定休假。3.3加班管理3.3.1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乙方需要填写加班审批单并经部门主管领导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加班审批单作为加班唯一的依据,由,甲乙双方就加班工资发生争议时由举示加班审批单。在加班申请得到许可后,乙方应将加班的实际时间在加班完成后3日内报甲方书面确认。3.3.2甲乙双方再次确认,加班审批单为乙方加班的唯一认定依据,乙方出勤记录/打卡记录尚不能证明乙方出入工作场所或在岗履行劳动义务的实际情况,更无法据此判断乙方是否加班,故出勤记录/打卡记录O3. 3.3甲方不同意乙方主动、自愿加班,仅有考勤卡记载或其他证据证明乙方是
8、在工作岗位上的,不能记为加班。乙方主动、自愿加班及其他不能记为加班的,不享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加班待遇。4. 3.4未经甲方同意或乙方个人原因(如时间安排或效率问题)引起的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不享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加班待遇。4、劳动报酬4.1乙方基本工资为元/月(大写:),甲方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支付,但是甲方并无必须支付的义务。甲乙双方都认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基本工资以外的并不表明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已经修改或变更。4.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享受当月的所有奖金、津贴、补贴。5.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发放的任何奖金、补贴,均与乙方无关,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5
9、.4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以作为计算的基数。由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导致约定的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乙方的基本工资自动变更为最低工资标准,甲方需按此为乙方核算工资。5.5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每月前以法定货币形式,转账或现金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因财务工作结算、资金周转、银行转帐等原因延迟不作为故意拖欠工资认定,特殊情况在征得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后可以延期30天支付。5.6 乙方休婚丧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依法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标准为5.7 乙方请病假获得甲方批准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标准为5.
10、8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乙方应当找甲方进行核实,经过核实甲方发放工资确有错误的,甲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发乙方相应的工资报酬。4. 9因甲方原因使乙方停工待岗的,乙方待岗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甲方按国家、乙方工作地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5、社会保险4.1 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4.2 应乙方要求甲方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按月或按年度支付社会保险补贴费用,社保补贴不是工资,是基于甲方将应缴纳给社保部门费用折现支付给乙方。4.3 甲方支付乙方社保补贴的数额是,与其
11、他因素均没有任何关联/关系,且甲方可根据甲方经营情况适当调整社保补贴数额,乙方有异议应当在领取社保补贴3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4.4 出现了乙方要求补缴社保,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补缴社保及发生了有关社保争议含仲裁、诉讼、投诉等情形时,乙方必须要将甲方支付的社保补贴所有费用返还给甲方,并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资金占用损失。5. 5工作期间,乙方可以重新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甲方接到申请后,按照社保机构的规定,从社保机构同意受理乙方参保的当月起,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5.6特此申明,5.2-5.5是基于乙方申请而签订,因履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包括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处
12、罚)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因解决纠纷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6.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6.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7. 3乙方确认其在甲方工作的环境为(口高温环境口非高温环境)。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7.1乙方因自身原因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试用期内为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人事
13、部门为准,且不得离岗,以使甲方有时间重新招聘,接续乙方工作,该申请为乙方单方之申请。甲方同意缩短乙方工作交接期的,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办理劳动合同解除事宜。7. 2乙方未提前30日(试用期内为3日)书面通知而解除本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当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紧急招聘所支付招聘渠道费用、因临时缺员甲方安排其他员工临时替岗、加班顶岗以保障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之甲方支付的报酬、其他实际损失等,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费用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向乙方追偿。7 .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被限制人身自由未到甲方履行劳动义务在3天及以上的,甲方可以
14、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由于乙方未履行劳动义务,故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劳动报酬和福利,并不计算工龄。8 .4乙方被限制人身自由但未明确被追究刑事责任前甲方未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自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决生效之日起劳动合同自然解除,甲方不需要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送达义务,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由于乙方未履行劳动义务,故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劳动报酬和福利,并不计算工龄。7. 5试用期内,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进行考评,经考评符合录用条件者按岗定级定薪;在试用期内经考评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1)伪造学历、
15、证书与工作经历的;(2)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入职申请表所填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3)未与原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在限制范围之内;(4)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完备的入职手续的;(5)提供虚假体检信息的;(6)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7)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试用期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的;(8)中成绩未达到80分或拒绝参加考试的;(9)试用期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10)有吸毒、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受国家治安管理处罚的;(11)患有精神病的。8. 6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