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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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协助常委会做好该项工作,3月下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大勇带领委员会及工作室同志先后赴胶州市和莱西市进行了调研,实地察看了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经营发展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与相关主管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和农户代表进行了座谈。与此同时,会同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合作社学院)和各区(市)人大农委进行了调研,书面了解了有关情况,征求了意见建议,专程赴习近平总书
2、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团审议时讲话中予以肯定的聊城市在平县贾寨镇耿店村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按照上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培育工作力度,201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市整体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2016-2023)等政策文件,涵盖了财政投入、土地流转、人才培训和税收等方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条件。截至2017年底,全市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9472家,百亩以上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65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81家,生产领域涵
3、盖了粮食、蔬菜、果茶、林业、渔业、畜牧等农业产业的各个方面,经营范围涉及农业生产、农资采购、农机服务、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与传统农业生产经营者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信息、技术、品牌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方面,通过开展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全市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另一方面,通过土地流转和吸收农民参加生产经营,使农民获得土地收益和工资性收入,为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很多农民在参加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逐渐成长为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的生力军。二、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虽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4、但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任务要求和国内外先进经验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生产经营占比情况看,2017年全市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9472家,入社成员40.1万户,占全市农户总量的33.3%;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累计经营土地面积106.8万亩,分别占全市耕地总面积和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3.3%和35.6%o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经营土地面积占比都不高,全市以小农户为主导的农村生产经营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从产业类型看,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从事种植类、养殖类生产为主;部分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主要从事以人工操作为主的产品初级筛选和加工,从事产品精深加工的比较少,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少数涉足
5、服务业的经营主体主要提供采摘、农家宴等服务,服务水平不高,特色不足,同质化现象明显;从事农业旅游、创意农业等新兴农业业态的不多。从市场竞争力和产业融合情况看,2017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694个,拥有“三品一标”和QS认证417个,分别占专业合作社总数的7.3%和4.4%,产品品牌化程度较低,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较弱。各类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与其他产业形态对接和融合的意识不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能力不足。从内部管理情况看,很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负责人缺乏对经营主体未来发展目标和发展定位的认识,对产品市场前景以及如何应对市场风险缺乏必要的了解,获得供求信息的途径比较
6、单一,对“互联网+”“订单农业”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虽然生产规模扩大了,但生产方式仍然比较传统。一些农户抱着“搭便车”的思想加入专业合作社或注册家庭农场,虽然进行了工商登记,但机构设置不清晰,财务管理不规范,民主管理体系不健全,运作管理随意性大,发展壮大难。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土地、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土地方面,土地流转的难度逐年加大,集中连片、可以长期稳定经营的土地需求越来越迫切,农资仓库、农机库房、生产管理用房建设受农业用地监管措施制约较大,农村土地确权办证之后的市场认同价值没有充分释放出来。人才方面,据统计,我市农村劳
7、动力平均年龄约55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5%,“386199部队”现象比较突出,同时,由于工作地点偏远、工作条件艰苦、工资待遇不高、社会保险机制不完善等原因,聘请专业管理型和技术型人才成为难点,农村劳动力数量和质量都不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求。资金方面,受抵押物少、抵押率低等因素制约,金融机构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普遍存在惜贷现象,一些政策性担保融资公司业务选择标准较高,规模小实力弱的经营主体很难获得融资机会。(二)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硬件方面,虽然我市加大了对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力度,但与发展需要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据有关数据显示
8、,全市近六千个村庄,村内道路硬化实现“户户通”的村庄不足50%,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仅占19%,用上清洁供暖的占13.1%0互联网、仓储物流和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软件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指导机制尚未建立,缺乏相应的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现有的基层指导服务机构和人员在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共享、市场营销、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不足。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相配套的育种出苗、农资配送、收购处理等生产性服务业还没有建立起来。(三)政府的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为例,2015-2017年,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财政支农项目210多个,涉及财政资金1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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