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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第二次个人自检(附答案)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民事案件审判权的行使主体是:A、审判员B、合议庭C、独任审判员D、人民法院【参考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6条第1款规定:“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注意审判权的行使主体是人民法院,不是合议庭或者审判员。因此A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2、有关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关系,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调解行为如有违法,人民法院有权予以纠正B、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C、人民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D、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不具有强
2、制执行力【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范围,人民法院均有权审理,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受理。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3、孙某拒不履行县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的决定,县政府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中误将孙某的邻居赵某的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孙某的房
3、屋强行拆除。赵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OA、应当由县政府进行行政赔偿B、应当由法院进行司法赔偿派C、应当由法院执行人员个人负责赔偿I)、应当由孙某负责赔偿【参考答案】:B【解析】法院在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时,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为司法赔偿。故B项的说法正确。4、李某是从事建材销售的个体户.不久前,他收到一名老客户王某的电话,对方表示自己公司最近会大批量购进木地板.李某喜出望外,为了储备充足的货源,李某向某木地板生产企业购进了大量不同型号和品种的木地板,不料不久由于一种新型替代材料的出现导致木地板滞销,王某等老客户也纷纷选择了新材料,李某所购的
4、木地板存货则无人问津.则李某购买木地板的行为:A、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效力与木地板市场行情之间无内在联系B、是有效行为,因为李某对行为虽存在误解,但意义并非重大C、是可撤销行为,因为李某对行为后果存在重大误解D、是无效行为,因为李某购进木地板是受到了王某的误导,其意思表示不是真实的【参考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李某对合同的这些内容均不存在误解,动机不影响其行为的效力,因此其购买木地板的行为有效,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5、下列
5、属要约的是。A、某股份公司的招股说明书B、某公司在电视台播发的售房广告,但称“价格面议”C、某出租车未打开顶灯,在马路上行驶D、某处于运营中的自动售货机,投入一元硬币,自动送出一杯可乐【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合同法第14条。6、在区际法律冲突中,一般不包括下列哪个连接点?A、行为地B、住所C、居所D、国籍【参考答案】:D【解析】:由于区际法律冲突是发生在一国之内,因此国籍不是连接点。7、行政诉讼执行中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A、半年B、180日C、3个月D、1年【参考答案】:B【解析】依照行诉解释第84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
6、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8、某企业是一家国有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企业严重亏损,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受理并宣告了该企业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企业的财产时,下列哪项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A、该企业库存的货物B、该企业借用其他企业的机器一台C、该企业享有的注册商标权D、该企业一台租赁出去的机器【参考答案】:B【解析】: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10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
7、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可见,ACD选项均是所有权归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也即破产财产,不当选。B选项中,该企业借用其他企业的机器一台,其所有权不属于破产企业,故不属于破产财产,当选。9、甲市A公司与乙市B公司在丙市签定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合同中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A、B两公司发生合同纠纷,A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丙市未设立仲裁委员会,但甲、乙、丁三个市均设立仲裁委员会,A公司应当怎么办?A、向甲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C、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D、向乙市或者丁市法院起诉【参考答案】:D【解析】:仲裁协议的效力仲
8、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上述法条可知,A、B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故A公司只能向法院起诉。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类纠纷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本题主要考查的是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关于对此部分的考查是历来考试中的传统重点内容。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将相关的知识点归纳并准确理解和记忆。(1)对仲裁协议无效情形可归纳如下:仲裁法第16条第2款的3个条款为仲裁协议的必备条款,缺
9、少其中任何一项,仲裁协议即归无效。需注意的是,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克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订立人超出行为能力的,无效;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无效:违反仲裁法第3、77条规定,超出仲裁范围的,无效。10、对证券登记结算的以下叙述中,哪项是错误的?A、应当要求结算参与人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足额交付证券和资金,并提供交收担保B、必须把收取的各类结算资金和证券存放于专门的清算交收账户,用于已成交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C、在交收完成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用于交收的证券、资金和担保物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业务规则收取的各类结算资金和证券,必须存放于专门的
10、清算交收账户,只能按业务规则用于已成交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但在一定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清算交收帐户【参考答案】:D【解析】:第一百六十七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净额结算服务时,应当要求结算参与人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足额交付证券和资金,并提供交收担保。在交收完成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用于交收的证券、资金和担保物。结算参与人未按时履行交收义务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权按照业务规则处理前款所述财产。第一百六十八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业务规则收取的各类结算资金和证券,必须存放于专门的清算交收账户,只能按业务规则用于已成交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不得被强制执行。Ik某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在收
11、到一份举报某高官贪污公款的材料后,进行了详细审查。但发现该材料中反映的情况仅属于一般的违纪行为,则其应当如何处理?OOA、应当做出立案决定B、应当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C、应当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D、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参考答案】:C【解析】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发现有关人员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时,都只能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故C正确。12、在代表人诉讼中,当事人众多一般指几人以上,当事人可以推选出几人为代表人?A、十,一至三B、十,二至五C、十五,二至五D、十五,一至三【参考答案】:B【解析】:民诉意见第5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当事人一
12、方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第6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依照以上两个法条规定可知,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13、下列哪个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A、A贾某以其夫曾某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B、B在李某故意伤害案审结后,被害人王某向法院另行提起的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的诉讼C、C李某于2002年10月1日借给王某10万元,10月20日李某被公司派驻国外后便和王某失去了联系,李某在2004年11月1日回国后找到王某要求王某还钱,王某不肯,李某遂起诉到法院D、D甲
13、起诉要求解除与乙的养父养子关系,法院于2004年3月判决维持收养关系;2004年7月甲又依据原来的事实和理由起诉,向法院请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为民事案件的受理。A不应当受理,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B不应当受理,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15日发布的法释200217号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
14、,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应当受理,依据为最高院民诉意见153、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不应当受理,依据为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14、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乙在英国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在此之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主张适用
15、中国法而判定该合同不成立。法院应该A、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即中国法判决B、适用英国法判定乙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判决合同的效力C、适用合同签订地法即英国法判决D、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即中国法判决【参考答案】:B【解析】:当事人行为能力的确定应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有时可以适用行为地的法律,在本案中,行为地法和属人法都指向英国的法律,所以应当适用英国法。依此,B为正确答案。15、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B、C、D、【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51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2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在5日以内安排会见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8条第2款,询问不满18周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在场:第111条第2款,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120条第2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塞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由此可知,正确,答案D当选。16、谢某对某公安局以其实施盗窃为由处以15日拘留的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局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有: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