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经信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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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工作制度经信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2篇县经信委保密工作制度范文(1)第一条本委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的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 导思想,以保密法为依据,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 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认真做好保密工 作。第二条本委工作中产生的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办文人 员应当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 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 限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密件(包括纸介质、 磁介质、光盘)上标明国家秘密的密级标志及保密期限。办 公室在核稿时,应注意把好密级审核关。第三条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 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
2、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 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 录像带等。收发国家秘密载体,要进行认真的清点、登记, 并履行签收手续。登记的内容包括标题、发文字号、密级、 缓急时限、来文单位、发往单位、件数、收发时间及处理情 况等。第四条复制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 管理的规定进行。一、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 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二、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 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三、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 范围。四、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 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
3、,并视同原件管理。第五条属于国家秘密的载体应严格阅读范围。未经制发 机关或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传达范围。 确应工作需要,需有关人员阅办时,应由主管领导批示。送 阅的国家秘密载体不横传,当天送阅,当天收回。第六条国家秘密载体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内。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必须由专人管理。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 所,应当将国家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第七条禁止携带国家秘密载体游览、参观、探亲、访友 和出入公共场所及带入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携带国家秘密 载体外出时,应经办领导批准并采取保密措施。第八条需公开出版、报道的信息,由办公室按照新闻 出版保密规定的要求进行核稿后送局领导审批
4、。凡属国家 秘密的事项不得擅自公开报道、出版。对涉及国家秘密但需 公开报道、出版的信息,应采取删节、改编、隐去等保密措 施。第九条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 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国际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存有涉 密信息的计算机,除应放在采取措施的环境中外,还应设置 开机密码、屏幕保护的措施,限制文件共享。第十条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等设备应指定专 人管理,严格收发、审批、签收、登记、复制等制度。禁止 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传输、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市人社局保密工作制度范文(2)为加强我局保密工作的管理,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 利益和安全,做到“内外有别”、“既便于工作又确保秘
5、 密”,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局实际, 制定本制度。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 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 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一)绝密级事项L各类人事录用考试的试题、试卷(含备用卷)、答案;2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启用前的试题、试卷(含备用卷)、 标准答案及其评分标准;全国技工学校统一考试、全国职业 技能考核鉴定试题和答案;3 .含有“绝密”内容的密码电报;4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有关涉外政策和经济技术资料。 (二)机密级事项1 .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档案、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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