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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下掘进巷道机械设备标准化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全面提高同忻矿井下设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特制订本办法:1、各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或传动部位应设有护罩或护网等防护设施。现场查看,每有一处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或传动部位无防护设施的,处罚集体IOOo元、项目经理300元、机电经理200元。2、所有在用减速机箱体内的油质和油量应标准、合格。现场查看,每有一台减速机油量或油质不符合标准的,处罚集体IooO元、项目部经理300元、机电经理200元。3、皮带运输机上、下托辐应齐全、且转动灵活。现场查看,发现皮带托程有缺失的,按照300元/个对集体进行处罚,并罚项目部经理100元、机电经理100元。4、风管、水管
2、不得有漏风、漏水现象。现场查看,每发现一处管路存在漏风或漏水的,按照500元/处处罚集体,并罚项目部经理200元、机电经理200元。5、所有溜子挡煤板应齐全。现场查看,每缺失一块,按照200元/块处罚集体,并罚项目部经理100元。6、皮带运输机头部大架防护网应按标准配置齐全。现场查看,每有一块不符合标准或缺失的,按照300元/块处罚集体,并处罚项目部经理100元、机电经理100元。7、皮带运输机应每500米至少设置一个行人过桥,且过桥样式必须为矿统一标准样式。现场查看,每少一个行人过桥或有一个过桥不标准的,按照1000元/个处罚集体,并处罚项目部经理300元、机电经理200元。8、皮带运输机胶
3、带必须使用阻燃带,胶带卡子接头应卡接牢固,卡子接头与胶带中心线成直角。皮带接头不断裂,皮带无撕裂,磨损不超限。现场查看,每有一处胶带卡子接头卡接不符合标准的;按照500元/处处罚集体,并罚项目部经理200元、机电经理100元。9、皮带输送机胶带宽度应不小于设计值的90%,皮胶带卡子卡接宽度应不小于胶带宽度的80%。现场检查,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处罚集体IOOo元;并现场三定处理、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加倍处罚。10、皮带运输机头部挡煤板应为铁质加皮带结构,不允许用木头等其他制品替代。现场查看,有不符合要求的,罚集体2000元、项目部经理500元、机电经理300元;并现场三定处理、限期整改,
4、逾期不整改的,加倍处罚。11、皮带运输机下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现场查看,有未清理的范围,按照50元/米处罚集体。12、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应卫生良好、且不存在漏油现象。现场查看,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处罚集体K)OO元、项目部经理300元、机电经理200元、包机人200元、操作工100yco13、各掘进巷道进行喷浆时,喷浆位置前后三十米之内的设备应采用苫布遮盖。现场检查,发现有未按照标准执行的情况,对未遮盖距离范围按照50元/米处罚集体。14、本管理办法由同忻矿维修队考核执行。第一节九、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
5、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同忻矿所有蒸汽及热水锅炉。三、锅炉房的建设,设备安装严格按设计建造。四、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五、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六、全矿锅炉司炉及维护同忻矿采用“外承包”方式;矿方与承包方必须签定协议。矿后勤部负责检查、监督承包单位的日常工作。机电科负责检查、监督锅炉的维护,保养,操作,机电质量标准化等工作。七、承包的单位,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八、承包的单位应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6、,并报机电科。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1 .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2 .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3 .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4 .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5 .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6 .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7 .向矿机电科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九、司炉是特种技术工种,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
7、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十、承包单位必须按要求或协议配齐,配全各锅炉房人员。严禁虚报,或未按要求配置人员,一人多岗。十一、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十二、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承包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十三、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的名单及司炉操作证复印件、化验证复印件报机电管理部存档。十四、承包单位必须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张挂各锅炉房。锅炉房应有下列制度:1.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
8、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4)设备的维护保养。3 .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4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5 .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6 .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7 .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8 .安全保卫制度。十五
9、、锅炉房应有下列记录并认真填写规范。1 .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2 .交接班记录。3 .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4 .设备检修保养记录。5 .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6 .事故记录。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十六、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交接前炉灰清净,机器、机房保持干净,整洁,接班人员现场巡视设备一周,否则,有权不接班。十七、工作时间不允许离开工作岗位,不允许班中喝酒,夜间不允许睡觉。十八、司炉人员必须经常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及仪表指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矿调度室。十九、承包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机电管理部、后勤部对锅炉房工作应半月至少作一
10、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二十、经济处罚1、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机电科签发罚款通知书给予经济处罚:(1)委派无司炉操作证人员独立操作锅炉,处使用单位500元以下罚款,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下罚款。(2)锅炉房管理混乱,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经批评教育后仍无改进者,处使用单位IOOO元以下罚款,处主管领导100元以下罚款。(3)无记录本或有本但内容漏记或记录不全,每查出一次处承包单位管理人员100元。(4)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在值班期间严重违章违纪,经教育不改者,建议辞退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5)未按协议配置全额人员或一人多岗,每查出
11、一次处承包单位负责人IOOO元。(6)锅炉因检修不到位或未按要求操作发生事故,损坏设备由承包方赔偿。机电科,安监站对事故调查,作出处罚。隐瞒事故不报或所报事故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加倍罚款。(7)强令他人违章操作,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下罚款。(8)锅炉房卫生差,每发现一次,处承包单位负责人100yco(9)锅炉房照明光线差,无灯或灯坏,电线私拉乱接,每发现一处,处承包单位负责人100元。2、被罚款项应按下列办法支付:个人、单位罚款从承包单位本月承包费用中扣处。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属机电科。第二节十、热风炉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一)、为了提高热风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热风炉安全运行,根据热风炉管理有
12、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同忻矿所有热风炉。(三)、全矿热风炉的司炉及维护采用“外承包”方式;矿方与承包方必须签定协议。矿后勤部负责检查、监督承包单位的日常工作。机电管理部负责检查、监督锅炉的维护,保养,操作,机电质量标准等工作。(四)、承包的单位,必须做好热风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热风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五)、承包的单位应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热风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机电科。管理人员应具备热风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1 .对司炉工人、检修人员组织技
13、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2 .参与制订热风炉房各项规章制度。3 .对热风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4 .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5 .解决热风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6 .向矿机电科报告热风炉使用管理情况。(六)、司炉是特种技术工种,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七)、承包单位必须按要求或协议配齐,配全各锅炉房人员。严禁虚报,或未按要求配置人员,一人多岗。(八)、
14、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九)、司炉人员、检修人员的名单及司炉操作证复印件报机电科存档。(十)、承包单位必须制定热风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张挂各热风炉房。热风炉房应有下列制度:1 .岗位责任制:按热风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2 .热风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4)设备的维护保养。3 .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4 .
1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5 .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6.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8 .安全保卫制度。(十一)、热风炉房应有下列记录并认真填写规范。1 .热风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2 .交接班记录。3 .设备检修保养记录。4 .单位主管领导和热风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5 .事故记录。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十二)、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交接前炉灰清净,机器、机房保持干净,整洁,接班人员现场巡视设备一周,否则,有权不接班。(十三)、工作时间不允许离开工作岗位,不允许班中喝酒,夜间不允许睡觉。严格执行烧炉期间早、晚汇报井口温度的制度,且必须保持井口温度不低于+2七。出口温度保持在80100之间。(十四)、司炉人员必须经常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及仪表指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矿调度室。(十五)、承包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机电管理部、后勤部对锅炉房工作应半月至少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二、经济处罚(一)、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机电科签发罚款通知书给予经济处罚:1、委派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