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最新规范强制性条文安全 精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最新规范强制性条文安全 精品.doc(1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最新规范强制性条文(安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2.0.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0.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2.0.3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2、2.0.4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2.0.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做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3.1.3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3.1.7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3.1.8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
3、装置。3.3.7民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3.3.8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3.3.9在三相四线制(应改为三相五线制,后有解释)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3.3.10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3.3.1
4、7能产生大量蒸气、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暴型电气设备。3.5.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4.3.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执行。6.1.1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1.4桥涵施工,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6.1.6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
5、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时,上述施工应停止作业。6.2.8挖孔、沉管灌注桩基础6.2.8.4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2)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6.2.8.5 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7.7.1 隧道作业环境标准7.7.1.1 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以下。7.7.1.2 氧气不得低于20(按
6、体积计,下同)。7.7.1.3 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7.7.1.4 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3。7.7.1.5 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m3以下。7.7.1.6 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3。7.7.1.7 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3。7.7.1.8 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3。7.9.6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
7、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8.9.2 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8.11.13 水下爆破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潜水员应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引爆的安全操作技术;(2)根据爆破波及范围,划定危险区,引爆前应派人警戒;(3)雷管在使用前应做测试;在同一起爆点,不得使用不同型号的雷管;(4)炸药包装好后,应由潜水员带下水,不得用绳索下放;炸药包布设完毕,潜水员出水,并躲避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引爆;(5)引爆线路的开关应设专人严格管理,未经负责人许可严禁通电;(6)发生“盲炮”时,应在切断电源15min后,再下潜取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8、20XX)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查询三相五线与三相四线的区别,“三相四线”指三相线+中性线N,且正常情况下中性线是无电流的;“三相五线”指三相线+中性线N+保护接地线PE。注意,不论N线还是PE线,在用户侧都要采用“重复接地”,以提高可靠性。但重复接地只是重复接地,绝不能再任意位置接到一起。如图5.1.1有PE线的即三相五线制,五线制中的“中性线N”一般大家就称“零线”,另外,五线制多了个“保护地线”PE,也叫“安全线”,专门用于接到诸如设备外壳等保证用电安全之用,这个保护地线PE能在设备漏电或者
9、人触到电的时候,火线和地线之间构成漏电回路,火线的电流=零线电流+地线电流,由于产生这个电流差,才可以使主开关和该回路中加装的触电保护器开关跳闸断电,达到用电安全的保护作用。PE线在供电变压器侧和N线即“中性线”接在一起,但进入用户侧后,PE线绝不能当作零线使用,否则,发生混乱后,就与三相四线制无异了。而三相四线制有无法有效安装触电保护器的说法,三相四线制一般在低压电网中使用,三相五线制是将电网的能源接入工作区域后,要在工地作业现场附近作临时接地处理,就多了根接地线,三相四线制其中三条线路分别代表A、B、C三相,类同于图5.1.1中的L1、L2、L3,在进入用户的单相输电线路中,另一条线是“中
10、性线”N线,“三相四线制”的这个N线是区别于“零线”的。现在,民用住宅供电已规定要使用三相五线制了,何况工地施工作业现场,很多电线都是直接扔在地上,用电情况非常复杂,时常会有漏电和触电的情况发生,所以对于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并加装触电保护器是非常有必要的,并建议将固定作业区域内,短距离无法架高的用电线路采用一定的保护措施,避免材料、设备、车辆等通过时,对其产生挂擦、刻压,而导致外层保护损坏后出现触电事故或设备损害。以查阅资料推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中第1.0.3条中提到的“三相四线”制的说法,应该是编撰、审查不严谨所出现的疏漏,毕竟大家都不是电
11、工或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我们因该要谅解。)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分TT接地方式和TN接地方式,其中TN又具体分TN-S、TN-C、TN-C-S三种方式。所以规范规定了“TNS接零保护系统”就是三相五线制的范畴。)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3.1.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3.1.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3.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
12、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5.1.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5.1.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图5.1.2三相四线制
13、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1-NPE线重复接地;2-PE线重复接地;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5.1.10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5.3.2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5.4.7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
14、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要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6.1.6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6.2.3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6.2.7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7.2.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7.2.
15、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8.1.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8.1.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8.2.1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8.2.11总配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 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8.2.15配电箱、开关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8.3.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