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源地保护条例范文(通用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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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源地保护条例范文(通用3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源地保护条例的文 章3篇,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南水北调工程的供用水管理,充分发挥南水北调 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中线工程的供用水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南水北调工程的供用水管理遵循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 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坚持全程管理、统筹兼顾、权责明晰、 严格保护,确保调度合理、水质合格、用水节约、设施安全。第四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的水量调度、运 行管理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南水
2、北调工程的水污染防 治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南水北调工程 供用水的有关工作。第五条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调水沿线区域、受水区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的有关工作,并将 南水北调工程的水质保障、用水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对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调水沿线区域的产业结构调整、生 态环境保护予以支持,确保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安全。第六条国务院确定的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南水北调 工程的运行和保护工作。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具体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运行和保护工作。第二章水量调度第七条南水北调工程水
3、量调度遵循节水为先、适度从紧的原则, 统筹协调水源地、受水区和调水下游区域用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南水北调工程水量调度以国务院批准的多年平均调水量和受水 区省、直辖市水量分配指标为基本依据。第八条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量调度年度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 9月30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量调度年度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 10月31日。第九条淮河水利委员会商长江水利委员会提出南水北调东线工 程年度可调水量,于每年9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并抄送有关省人民政府和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提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年度可调水量,于每年 10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省、直
4、辖市人 民政府和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第十条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年度可调水量提出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属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受 水区的于每年9月20日前、属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的于每年 10月20日前,报送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流域管理机 构和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应当包括年度引水总量建议和月引水量建议。第十一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年度可调水量和南水 北调工程受水区省、直辖市年度用水计划建议,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受 水区省、直辖市水量分配指标的比例,制订南水北调工程年度水量调 度计划,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在水量调度年度开始前
5、下达有 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第十二条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根据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制订月 水量调度方案,涉及到航运的,应当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协商 不一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雨情、水情出现重大变化,月 水量调度方案无法实施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国务院水行政主 管部门。第十三条南水北调工程供水实行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构成的 两部制水价,具体供水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 门制定。水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专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维护和偿 还贷款。第十四条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或 者单位应当与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签订供水合同。供
6、水合同应当包 括年度供水量、供水水质、交水断面、交水方式、水价、水费缴纳时 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等。第十五条水量调度年度内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省、直辖市用水需 求出现重大变化,需要转让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分配的水量的,由有关 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或者单位协商签订转让协议,确定转 让价格,并将转让协议报送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抄送南水北调工 程管理单位;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相 应调整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月水量调度方案。第十六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 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南水北调工程 水量调度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南水北
7、调工程水源地和受水区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 关流域管理机构以及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南水北调工程 水量调度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第十七条南水北调工程水量调度应急预案应当针对重大洪涝灾 害、干旱灾害、生态破坏事故、水污染事故、工程安全事故等突发事 件,规定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处 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宣布启动南水北调工程水量调度 应急预案后,可以依法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一)临时限制取水、用水、排水;(二)统一调度有关河道的水工程;(三)征用治污、供水等所需设施;(四)封闭通航河道。第十八
8、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 织对南水北调工程省界交水断面、东线工程取水口、丹江口水库的水 量、水质进行监测。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定期向社会 公布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水量、水质信息,并建立水量、水质信息共 享机制。第三章水质保障第十九条南水北调工程水质保障实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目 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调水沿线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加强工业、城镇、农业和农村、船舶等水污染防治,建设防护林等生 态隔离保护带,确保供水安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实行水 环境生态保护补偿。第二十条南水北调东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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