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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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沪市监竞争2023)14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为规范在本市开展的盲盒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请各单位加强宣传,根据指引要求督促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盲盒经营活动合规管理。特此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在本市开展的盲盒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
2、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在本市开展的盲盒经营活动适用本指引。本指引所称的盲盒经营活动是指经营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在事先不告知商品具体型号、款式或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实体店、自动贩卖机等形式,以消费者随机抽取的方式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包括服务,下同)的经营模式。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盲盒经营者是指以盲盒为主要经营业态的主体、以促销宣传为目的零星开展盲盒经营的主体和为盲盒
3、经营提供推广、策划、营销等服务的主体。第四条盲盒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倡导理性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五条鼓励盲盒经营者成立行业自治组织,制定自律准则。鼓励、支持头部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第六条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盲盒经营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开展监测、分析和研究,为本市制定盲盒监管政策提供参考。第二章合规建议第七条盲盒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一般在生活消费、文艺娱乐等领域内开展。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
4、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对销售资质、存储运输、使用条件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活体动物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第八条盲盒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普通款商品与隐藏款商品的成本价格差距不应过大。同一经营者同时通过盲盒形式和公开方式销售同一商品的,盲盒形式的售卖价格不应高于公开方式的售卖价格。盲盒经营应坚持小额、非现金属性,单个盲盒商品的售价一般不高于人民币200元。第九条盲盒经营者应将商品种类、抽盒规则、商品分布、商品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以及每个系列可以抽取的次数、金额限制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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