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 E1对非危及生命的疾病的长期治疗药物进行临床安全性评估的人群暴露程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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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lThe Extent of Population Exposure to Assess Clinical Safety forDrugs Intended for Long-Term Treatment of Non-Life ThreateningConditions对非危及生命的疾病的长期治疗药物进行临床安全性评估的人群暴露程度Step 51994/10/27这部分指导原则的目的在于提出一套用于非生命威胁疾病长期治疗(超过6个月的慢性 或间断使用)的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原则。在临床药物研发期间的安全性评价要求能定性和定 量地描述与意求的药物长期使用相一致的一段合理时间内药物的安全性特征。因
2、此,在确定 达到上述目标所必需的数据库规模时,药物暴露的持续时间及其与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和严 重性的关系是考虑要点。区分与药物不良事件相关的临床数据是来源于较短期的暴露研究还是较长期的暴露研 究,对于这一指导原则的目的是相当有用的;长期暴露研究通常是非同期对照研究。要求很 好地描述短期不良事件发生率(约设的3个月累积发生率)o如果发生率在一段较长的时间 内是变化的,这些不良事件应该根据它们的强度及其对药物风险-利益评价的重要性来描述。 临床药物开发期间的安全性评价并不要求描述罕见不良事件的特征,例如发生率小于千分之 一的事件。临床研究设计能显著地影响对药物与不良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判断力;安慰
3、剂对照试 验允许将药物治疗组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与被研究患者人群中不良事件的背景发生率直接比 较;尽管一个使用阳性或活性对照的研究允许比较受试药物与对照药物间的不良事件发生 率,但不能直接评价被研究人群中的不良事件的背景发生率。不设同期对照组的研究会使受 试药物与观察到的不良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评价变得困难。以下是总体协定:1 . 一个协调管理标准对于为意求用于非生命威胁条件下长期治疗的药物提供安全性评 价数据库所必需的治疗程度和持续时间是相当有价值的。尽管这一标准涉及许多适应证和许 多药物类别,但仍存在着例外。2 .药物临床安全性评价的管理标准应根据以往对药物不良事件(ADE)的发生及观察经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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