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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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龙市监听告字(2023)4号龙泉市鸿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等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见附件):由本局立案调查的龙泉市鸿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等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涉嫌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公告告知如下:当事人龙泉市鸿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等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成立于2018年12月31日前,自2019年1月1日以后至今,未按照法律规定报送2018、2019年度的年度报告,且经税务机关查证涉税信
2、息异常,并且我局向上述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两次邮寄信函均无人查收,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认为:当事人龙泉市鸿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等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
3、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联系人:郑爱莲联系电话:。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O二一年二月四日附件: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作社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1933310B龙泉市鸿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吴观吉2933314D龙泉市绿叶笋竹专业合作社吴根友3933313F龙泉市森山笋竹专业合作社季建红4M20ETE70龙泉市兰谷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曾太阳5M206D10W龙泉市芳野水果专业合作社曾泽南6933316Y龙泉市田园泥鳏养殖专业合作社沈廷富7MA28JGDD4G龙泉市蓝森养鸽专业合作社何跃进89333I1A龙泉市伟桢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毛必伟9龙泉市强农畜牧专业合作社吴建伟10MA28J1QF2E龙泉市余发家禽专业合作社金明伟11933317T龙泉市安达笋竹专业合作社刘国冬12MA28J1J1I41龙泉市宏茂红豆杉专业合作社方夏梅13MA28J04D3N龙泉市昌荣山羊专业合作社刘昌荣14933318P龙泉市欣鲜高山田鲤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叶景岳159333IXE龙泉市利文蔬菜专业合作社余丽文16933317P龙泉市绿晨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曹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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