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一医〔2015〕10号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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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一医(2015)10号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医院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违纪、违规使用行为,切实维护医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专用章(财务、死亡证明、病情证明、出生证明、体检、医保、病案复印等)及医院内部使用的科室印章。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第二章印章制作与启用第四条除医院行政、党委印章须由院办公室按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办法(草案)有关规定统一刻制外,医院其他印章的刻制应由相关职能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同意,行政院长批准。未经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科室印章或业务专用印
2、章一第五圣医院的各类印章须由院办公室统一开具介绍信和提供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和出具刻制证明,并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印章的形状、规格按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六条新印章启用前,须经院办公室留样备案,同时做好登记,包括使用科室、启用日期等内容后,方准启用。各科室印章的制作须经分管院长批准,由院办公室开具介绍信,保卫科工件人员持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到指定机构进行制1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2 .医院制作的各类公文及报表等;3 .医院出具的介绍信、证明及有关材料;4 .医院签订的合同、协议、委托书、授权书等;(二)财务印章主要用于医院财务、
3、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三)各科室印章仅限于医院内部使用,专用印章供医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时使用J第八圣除医院介绍信、证明等日常事务性文书外,凡需加盖医院印章的材料,应由分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用印,且应注意落款与印章一致。第九圣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介绍信、便笺等上加盖印章,如特殊情况确需加盖印章的,由科室或本人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应报院长或行政院长同意后,方亘加盖空白印章,院办公室应做好相关记录,经使用科室签字确认。凡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TH1f赛等。第七条离退休证、职务(称)聘书等,由主管职能科室统一办理。-第八条因公出差、联系业务等需开具证明时,经分管院长力资源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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