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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青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高青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日期:2009年3月10日修订日期:2018年4月1日高青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 1编制意义1.2 编制目的和依据13指导思想14工作原则1.5 适用范围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2. 1应急组织机构2.2工作职责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准备3. 2预防预警信息3. 3预防预警行动3. 4预警级别及发布4应急响应4. 1预案启动5. 2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4.3应急响应结束5黄河防汛应急响应6城市防汛应急响应7小清河防汛应急响应7IW级响应7. 2I级响应8. 3II级响应7.4I级响应8内河防汛应急响应8. 1汛情分级1
2、.1 2防范措施8.3 工作内容8.4 组织分工9. 5应急保障9救灾10善后工作10. 1防汛抗旱物料补充11. 2损毁工程修复12. 3蓄滞洪区补偿13. 4灾后重建14. 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11附则1总则1.1 编制意义水利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洪涝干旱灾害的发生,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高青县系黄泛平原,地形较为平坦,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期,热量充足,降水集中,光照资源较为丰富,但降水不足,并且时空分布不均,常有旱涝灾害天气发生,对农业生产威胁极大。为此,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洪涝干旱事件,对保证全县防洪
3、安全和供水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2 编制目的和依据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旱灾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防御台风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4、淄博市河道管理办法、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高青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防汛抗旱工作按照
5、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6、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高青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和台风灾害事件的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道洪水、渍涝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1 .1.1高青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为我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县防指由县长任指挥,县政府有关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指挥。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安全监局、县委农
7、工办、县粮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社、县服务业办公室、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县旅游局、县气象局、黄河河务局、县武警中队、县供电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高青分公司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县防指下设高青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2 .12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县长负责全县面上防汛抗旱工作,分管防汛抗旱的副县长协助县长具体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有关副县长分工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负责相应的防汛抗旱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本辖区防
8、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县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可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根据需要设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2.2 工作职责2.3 2.1县防指职责: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全县防汛抗旱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定实施县内相关行业及主要水域防御洪水方案、全县抗旱预案,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水利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
9、检查各镇办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负责县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抗旱队伍组织管理,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研究确定应对洪涝干旱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县级洪涝干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开展县级洪涝干旱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在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本区域重大洪涝干旱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2.4 .2县防办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决定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指示;负责县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县内相关行业和主要水域防洪抗旱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组织实施县内重要水域、水工程防
10、洪排涝调度方案和防台风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提出全县防汛抗旱部署和决策意见,供县政府和县防指决策;定期组织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审定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等。2. 2.3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组织协调等工作。县人民武装部、县武警中队:负责根据汛情、旱情及灾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
11、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任务。县水务局:(1)负责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2)组织制定防洪预案和水资源应急预案;(3)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洪水预报,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4)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防汛抗旱措施及水利工程防汛维修、应急处理、水毁修复工程计划;(5)负责指导、监督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抗洪抢险等工作。县黄河河务局:(1)负责全县黄河防汛的日常工作;(2)负责全县黄河防洪工程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防洪工程运行安全;(3)组织制定全县黄河防洪预案和防凌预案;(4)及时提供黄河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做好黄河防洪、防
12、凌调度和引黄供水调度;(5)组织黄河防洪抢险;(6)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黄河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开展防洪工程应急处理和水毁工程的修复;(7)负责黄河防汛物料储备、队伍组织、预案演练。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1)负责县城防汛的日常工作;(2)负责城区防洪排涝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3)负责城区防汛排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4)负责城市规划区防汛排涝以及抢险救灾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1)协调安排防汛抗洪工程除险加固及抗旱资金;(2)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安排防汛抗洪、抗旱工程投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督导有关企业做好防汛安全工作。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1)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13、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2)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3)遇特大洪水紧急情况,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4)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县民政局、县粮食局:(1)负责全县洪涝旱灾灾情统计调度;(2)负责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救济工作。县财政局:(1)负责及时安排和拨付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2)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工程经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负责灾后的有关社会保障工作;(2)组织表彰、奖励抗洪抢险及抗旱工作中
14、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防治工作。县交通运输局:(1)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2)负责组织运送防汛抢险、灾区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3)负责组织提供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县委农工办、县农业局:(1)负责全县农业洪涝旱灾受灾情况统计调度;(2)负责组织落实洪涝旱灾后的农业生产自救工作。县卫计局:负责防汛抗洪期间的医疗保障和洪涝旱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台风预报及雨情信息。县供销社、县农机局:负责提供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所需物资和机具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
15、理局:(1)负责做好所监管企业防汛抗旱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2)当发生重特大防汛抗旱安全事故后,参与协调指挥救灾工作。县教育局:(1)负责督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防汛抗旱期间的安全工作;(2)遇灾害险情负责组织学生转移以及灾后校园建设等工作。县服务业办公室:负责督导商场、超市做好防汛安全工作。县旅游局:负责县内旅游景区(点)防汛抗洪工作,健全完善县内旅游景区(点)的防汛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并开展培训和演练,及时发布旅游景区(点)防汛抗旱信息和安全提示信息。县供电公司:(1)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2)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1)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通信畅通;(2)保障抗洪抢险应急通信手段的畅通;(3)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导灾害性天气警报和防灾抗灾知识。县林业局:(1)负责做好林区防汛及国营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2)协助组织搞好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中华联合保险高青分公司:负责按规定做好洪涝旱灾的灾后赔偿工作。3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预警准备3. 1.1思想准备。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预防水旱灾害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