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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有限公司管理标准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规程XXXX-XX-XX发布XXXXXX有限公司委员会发布本标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本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本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本标准起草部门审核人:XXX本标准审定人:XXX本标准批准人:XXX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规程1目的和依据为切实加强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强化责任意识,必扬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根据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目常管理监督办法,制定本规程。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目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全过程。3职责1.1 公司党委负责中层管理人员
2、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领导工作。1.2 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承担相关具体工作。3. 3纪委监察部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对干部的监督职责。4工作流程4. 1提醒5. 1.1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在中层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监督或者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和任期考核、组织考察、巡视等工作中,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6. 12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醒,一般采用谈话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方式。4.1.2.1采用谈话方式提醒的,根据提醒对象的职务层次和具体岗位,可以由党委分管干部工作领导或者党委干部部门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
3、况及谈话内容确定适当的谈话人。4.1.2.2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提醒的,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应当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4.2函询4.2.1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针对中层管理人员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组织纪律、团结协作、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除进行调查核实的外,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对被反映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函询了解。4.2.2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函询,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以及函询说明真实性承诺书。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材料的十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针对函询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并在函询说明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没有
4、说明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4.2.3函询对象书面回复组织函询后,对情况说明清楚且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经研究可予以采信了结。了结情况向函询对象发函反馈,反馈函同时抄送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了结情况向函询对象发函反馈,反馈函同时抄送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函询或者调查了解,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 3诫勉5. 3.1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在工作中发现中层管理人员存在下列问题,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诚勉:a)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b)执行民主集
5、中制不够严格,个人决定应由集体决策事项或者在管理团队中闹无原则纠纷的;C)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不严格,用人失察失误的;d)依法依规治企观念淡薄,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e)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f)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职工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g)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格的;h)纪律松弛、监管不力,对下属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i)在巡视、审计等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j)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的;k)其他需要进行诫勉的情形。1.1.1 2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诫勉,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部)提出意见,
6、报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1.3.3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诫勉,可以采用谈话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方式。1.3.4 采用谈话方式进行诚勉的,应当根据诫勉对象的职务层次和具体岗位确定适当的谈话人。1.3.5 3.4.1对所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一般由党委领导或委托人力资源部(组织部)负责人作为谈话人;1.3.6 3.4.2对所属单位(部门)其他负责人进行谈话诚勉,一般应委托其所在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可以人力资源部(组织部)负责人作为谈话人。1.3.7 采用谈话方式进行诫勉的,谈话人应当实事求是地向诫勉对象说明诫勉事由,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并明确其提交书面检查的时间。谈话
7、诫勉应当制作谈话记录,载明下列事项:诫勉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等;谈话人、记录人的姓名、职务等;进行谈话诫勉的日期、地点;进行诫勉的事由;谈话具体内容。1.3.8 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诚勉的,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应当向诫勉对象发送诫勉书;同时,将诫勉事项告知诫勉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诫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诫勉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等;进行诫勉的事由;对诚勉对象提出的有针对性的要求;要求诫勉对象提交书面检查的时间;制作诚勉书的日期。1.3.9 7受到诚勉的中层管理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1.3.10 勉六个月后,人力
8、资源部(组织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1.3.11 力资源部(组织部)要建立诫勉档案管理制度,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谈话诫勉记录、诫勉书、书面检查材料等进行留存,并将有关情况作为中层管理人员同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4. 4组织人事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5. 4.1公司要加强组织人事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管理,公司所属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好请示报告的责任,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凡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要严格限制知情范围,并通过适当方式报公司党委和人
9、力资源部(组织部)主要负责人。6. 4.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出现严重病情和伤情、去世、赴国(境)外培训考察滞留不归以及不能正常履职的其他重要情况的,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党委,最迟不超过四个小时(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情况,可先口头或书面报告初步情况,然后及时跟踪续报)。7. 4.3凡公司所属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班子成员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事件,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以及其他非正常情况的,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如实向公司党委或纪委反映。4.4.4公司所属单位制定出台本单位组织人事工作重要政策文件,要符合现行政策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其中制定出台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干部人事任免文件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部)报备。4.4.5凡出现党员集体退党或者公开声明退党,以及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时党员伤亡、基层活动场所损毁等情况的,公司所属单位(部门)党组织要快速应对、妥善处理,在事发后三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党委,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做好跟踪续报工作。对网络媒体上涉及本单位组织人事工作、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的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发现和报告。4.6因私出国(境)管理4.6.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按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