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督查督办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露天煤矿督查督办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露天煤矿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督查督办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指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第二条为做好新公司露天煤矿(以下简称为“本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有效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规范督查督办工作开展,促进督查工作向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发展,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作风,确保公司及矿各项部署和决策的贯彻落实,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三条督查督办原则(一)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
2、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二)坚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二级督办体制进行分级督办。(三)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四)改进创新,注重实效。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五)加强协调,强化服务。整合力量,及时协调处理督查督办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第二章督查督办范围第五条督查督办范围主要包括:(一)股份公司重要工作要求,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公司各项会议部署重点工作,领导批示文件、交办事项(经营科负责督办)。(二)本矿矿务会(经营科负责督办)、机电例会(机
3、电科负责督办)、安全生产办公会及生产月计划会(安环科、生产技术科负责督办)、月度经营分析会(经营科负责督办)、季度专项汇报会(经营科负责督办)等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及工作安排。(三)股份公司、公司下发的各类通知、通报等内部下行文中的工作要求、工作安排(经营科负责督办)。(四)以公司、本矿名义的发文及公司、其他企业、政府的收文中的工作要求、工作安排、各部门经经营科审批下发的公文由发文科室进行督办,经营科督办发文科室的督办情况(经营科负责督办)。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经营科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总体管理,负责督查督办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考核落实执行,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
4、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二)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及下发专项督查督办工作通知单。(三)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应用效果。(四)对二级督办科室督办事项进行督办管理。(五)对逾期未完成督查督办事项的负责人、未按照五定表要求时间内逾期完成的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进行下发工作考核通知单。(六)完成本矿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办任务。第七条会议组织部门职责:是指除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外,其他需由各部门组织的专项会议,需形成会议纪要及工作推进五定表进行督查督办的,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组织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及工作推进五定表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反馈(经营科、矿领导)和汇报督查督办结
5、果。(二)负责对督查督办结果出具考核意见,并上报矿领导及经营科。第八条各部门及责任人职责:(一)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同时各部门需指定一名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联络人。(-)负责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并及时反馈和汇报工作完成进度。(三)负责对督查督办考核结果进行内部二次分解。第四章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第九条归口管理机制经营科或会议组织部门负责督办事项发起、检查、关闭,负责对所需督办事项进行汇总、建档、指派、收集反馈、更新进度、关闭督办事项等全流程归口管理。第十条督查督办事项分级机制根据督查工作领导安排层次、事项重要紧急程度、督办结果影响大小等因素对督查督办事项进行分级如下:A级:紧急重要督查督办事项。即
6、需要即刻开展,必须在一周(或会议要求/领导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且结果会对矿生产、经营、年度目标完成造成重要影响的工作,如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处理、政府相关要求的落实、公司相关重要指示的完成等。B级:重要督查督办事项。即结果会对矿生产、经营、年度目标完成造成重要影响,但时间要求在一周以上的非紧急工作,如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季度工作计划等。C级:紧急督查督办事项。即需要即刻开展,必须在一周(或会议要求/领导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矿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要影响的工作,如完成员工满意度调研、完善员工档案信息等。D级:一般性督查督办事项,以上范围之外的常规工作。第十一条督查督办工作反馈机制各部门按照督查督办工
7、作程序及要求,及时向督查督办部门反馈所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工作进度,要求反馈内容必须真实、详细,按照“X月X日完成了什么具体工作事项、什么工作内容、取得什么样工作效果、后期工作推进安排”的格式反馈督办信息,能提供工作完成证明资料的也应一并及时提供。第十二条督查督办工作考核通报机制经营科或会议组织部门于各类会议开始通报各部门督查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形成当月(上月21日-本月20日)督查督办工作情况通报,依据本办法规定,对未落实督办事项、未及时反馈督办信息、反馈督办信息质量较差的进行通报并拿出考核意见,经矿领导批示后,纳入当月月度科室绩效考核。第五章督查督办工作程序及要求第十三条督查督
8、办的程序:(一)督办工作确认:凡会上要求、领导批示、领导交办的事项,由经营科或会议组织部门提出拟办意见,确定承办部门、督办部门、办理期限,并草拟工作推进五定表。(二)督查通知:经营科或会议组织部门根据工作时限要求向承办部门发出XXX重点工作推进五定表(详见附件1)或工作通知单(详见附件2),提出督查要求、办理时限。(三)检查催办:对已转交承办部门的事项,经营科或会议组织部门要定期跟踪检查,督促按期办理。(四)办结反馈:承办部门办结督办事项后,要及时报告反馈;对上级部门转来或领导批查的事项,要及时反馈;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写出综合性报告,并做到有分析、有建议;对情况复杂
9、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办理的进展情况,并做出相应说明。(五)结果确认:所有督办反馈必须有实质性材料,如:请示报告、方案、流程截图、相关领导签字文件等,由经营科或会议组织部门进行确认。对没有实质性材料或材料不充分的一律视为未完成督办事项工作要求。第六章督查督办考核细则第十四条本制度涵盖的各部门及责任人督查督办事项,考核纳入当月科室绩效考核中。第十五条如有公司安排特殊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督办、专项考核。第十六条如有重要事项需其他部门或人员配合完成的,配合部门或人员不得推托,如有部门或人员推托的,可向经营科或会议组织部门反馈,在经营科或会议组织部门汇报相关领导后,将视情况进行考核。第十七条考核标准
10、(一)对承办部门考核,由经营科结合实际情况对承办部门提出考核意见,会议组织部门如有考核意见的,需经分管领导、矿领导签批后报经营科执行。1根据督查督办事项级别考核:A级: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考核当月绩效最多50分处罚;B级: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考核当月绩效最多30分处罚;C级:任务完成滞后一天给予责任人考核当月绩效3分处罚,滞后天数每增加一天对责任人追加2分处罚,直至任务完成,考核上限为15分;D级:任务完成滞后一天给予责任人考核当月绩效2分处罚,滞后天数每增加一天对责任人追加1分处罚,直至任务完成,考核上限为10分。(二)公司督查督办考核分解标准1、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受到公司专项通报并罚款的,矿
11、内不再追加考核。2、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受到公司专项通报,导致本矿被考核绩效分的,经营科将考核分数分解至相关责任部门(详见附件4),分解分数不少于本矿被考核分数。(三)矿内督查督办考核标准1、不按要求反馈督办信息或反馈质量较差的,给予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考核当月绩效2分;2、未完成督查督办工作或完成质量较差的,给予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考核当月绩效3分,滞后天数每增加一天追加考核2分,直至任务完成,考核上限为20分;3、对于不开展或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经营科将根据督查督办事项级别,视具体情况予以双倍、三倍考核。4、对于向督办部门瞒报、谎报督办事项的,给予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考核当月绩效20分/次,累计2次及以上瞒报、谎报的,矿内通报加倍考核。5、对督办部门考核,由经营科对督办部门工作提出考核意见。(1)对承办部门督促不及时造成督办任务滞后的,给予相应督办部门2T0分当月绩效考核。(2)承办部门任务完成滞后,但督办部门及时督促并及时将实际情况反馈至经营科,不对督办部门考核。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经营科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