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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安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和脱贫攻坚投入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12016)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0号)的精神,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县为主
2、,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二、基本原则一是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二是全面统筹,县为主体;三是瞄准贫困、精准施策;四是权责对等、激励约束;五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三、总体要求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以县为主、权责对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
3、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实现脱贫攻坚投入明显增加、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总体效益明显提高、脱贫攻坚步伐明显加快、扶贫开发工作权责更加匹配,确保如期完成我县摘帽销号和脱贫攻坚目标。四、整合资金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具体包括:(一)中央层面的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
4、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林业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等19项涉农专项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二)自治区层面的资金。包括自治区
5、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扶贫部分)、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污染防治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美丽广西生态乡村专项资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技术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相关基层服务工作经费除外)、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农林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6、专项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资金、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资金、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可用于库区贫困县部分)、“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发展部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服务业发展部分)、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22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以及自治区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包括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可统筹整合使用相对应的配套、补助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三
7、)市级层面的资金。包括南宁市财政安排并明确可由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精准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扶持专项资金、林下经济发展专项、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农村综合发展资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粮食安全保障暨产业提升项目资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村屯绿化市本级补助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乡镇生活污水、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移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美丽南宁生态乡村”专项资金、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资金、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资金、综合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特色经济作物产业提升扶持资金等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以及市本级预算内投资用于
8、“三农”建设部分(包括与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中可统筹整合使用相对应的配套、补助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五、计划整合资金额度2023全县计划统筹财政涉农资金规模39419.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245.66万元,自治区资金8971.07万元,市级资金16203.22万元,具体包括:(一)中央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432.66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979.67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56.1万元、旅游发展基金2.43万元、
9、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96.8万元、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3万元。(二)自治区资金。自治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784.07万元、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187万元。(三)市级资金。财政精准扶贫资金15203.22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000万元。六、统筹资金实际投向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坚持与我县脱贫攻坚项目规划紧密挂钩,从县级扶贫项目库中选择脱贫攻坚重点项目,精确瞄准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着力增强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2023年我县实施具体项目建设内容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及其他等。1农业生产发展24
10、273.13万元;其中: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12620万元,自选发展产业和转移就业项目10357.63万元,其他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295.5万元。2 .农村基础设施9437.55万元;其中:村屯路建设项目5908.57万元,桥梁和涵洞建设项目465万元,人畜饮水建设项目3063.98万元。3 .其他5709.27万元,其中:扶贫小额信贷贴息7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贴息800万元,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2519.27万元,疫情期间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500万元,稳岗补贴500万元,扶贫培训项目690万元。七、年度建设任务(一)产业扶持类1隆安县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1)建设任务:建设异地合作
11、经营项目等共7个项目、新建道路共8个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宝塔园区农民工创业园(3)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2620万元(5)补助标准:按照具体项目安排资金(6)时间进度:2023年1月开始2023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达标和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及提高收入问题。受益贫困户883户3281人。通过新建道路,完善园区建设。2.隆安县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和转移就业项目(1)建设任务:贫困户自选发展产业项目、转移就业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3)项目责任单位:各
12、乡镇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0357.63万元(5)补助标准:脱贫攻坚期间按每户累计不超过1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发展种养业进行产业或奖补,对转移就业补助。疫情期间未脱贫户产业救助资金每户不超过15000元,退出户、脱贫户产业救助资金不超过7500元。(6)时间进度:2023年1月开始2023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鼓励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转移就业,解决贫困户增收脱贫问题。受益贫困户26605户104735人。3.隆安县其他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建设任务:建设产业路、水利渠道三面光、打井、挡土墙等共21个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3)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
13、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295.5万元(5)补助标准:按照具体项目安排资金(6)时间进度:2023年1月开始2023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通过完善产业路建设、水利渠道三面光、打井、挡土墙等项目,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受益贫困户3035户13041人。(二)基础设施类1 .隆安县村屯道路建设项目(1)建设任务:道路硬化、维修,完成路铺设、路面硬化及水沟、涵洞等建设共145个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3)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交通局、各乡镇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908.571万元(5)补助标准:按技术部门概算核定标准(6)时间进度:2023年1月开工,
14、2023年12月竣工(7)绩效目标:完善贫困村及贫困发生率5%以上的非贫困村乡村道路设施,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受益贫困户9915户27899人。2 .桥梁和涵洞建设项目(1)建设任务:建设桥梁涵洞4座(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3)项目责任单位:交通局、屏山乡人民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465万元(5)补助标准:按技术部门概算核定标准(6)时间进度:2023年1月开工,2023年12月竣工(7)绩效目标:实现该村交通畅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受益贫困户489户,受益贫困人口2042人。3 .隆安县人畜饮水项目(1)建设任务:安装水管,新建集水井、高位水池、重力式无阀滤池,配
15、备水源泵、消毒器等,建设完善农村安全饮水设施等共122个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3)项目责任单位: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063.98万元(5)补助标准:按技术部门概算核定标准(6)时间进度:2023年1月开工,2023年12月竣工(7)绩效目标:解决当地群众人畜饮水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受益贫困户9654户35023人。(三)其他类1隆安县金融扶贫项目(I)建设任务: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3)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700万元(5)补助标准:贴息年利率4.75%(6)时间进度:2023年1月开始2023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解决贫困户生产发展支出负担,帮助贫困户生产发展,受益贫困户6075户。4 .隆安县扶贫培训项目(1)建设任务:扶贫培训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3)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90万元(5)补助标准:“雨露计划”本科生5000元/人,“雨露计划”职业技术教育3000元/年人,短期技能培训800元/人(6)时间进度:2023年1月开始2023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为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了资助,为贫困户家庭脱贫打下了基础,受益贫困户2561人。5 .隆安县易地扶贫搬迁贴息(1)建设任务:易地扶贫搬迁贴息(2)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