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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陇县净土保卫战2023年工作方案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根据陕西省净土保卫战2023年工作方案和宝鸡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二、重点任务(一)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 .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配合做好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域全覆盖。(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参与部门参照陇县土壤污
2、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重点任务各镇政府落实,以下不在列出。)2 .配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到2023年底前,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县生态环境局牵头)(二)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3 .完成耕地类别划分,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4,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通过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到2023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和严格管控面积达到省考目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5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
3、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大生物农药、引诱剂使用推广力度。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的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相应措施。(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6 .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及时上传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确定有污染的,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县生态环境局牵头)7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
4、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充分利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提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县自然资源局牵头)8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县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四)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9 .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年度
5、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县生态环境、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备案并实施。(县生态环境局牵头)10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防范环境污染风险。(县生态环境局牵头)I1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
6、公布。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任务。(县生态环境局牵头)12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的“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县生态环境局牵头)13 .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垃圾围堰”整治。(县水利局牵头)加快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14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推广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措施,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试点示
7、范。推进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广高效施药器械。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推广化肥减量增效,积极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15 .优先在设施栽培面积较大、农膜使用较多的推进降解农膜应用示范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控制废膜造成污染。结合农业项目实施,示范推广0O1mm厚度农膜,提高残膜回收率。创新农膜回收机制,推进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积极落实农膜生产经营者回收利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16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奶山羊、奶牛、生猪、家禽等畜禽
8、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依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健康养殖项目,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畜禽养殖大村大户为着力点,抓好畜禽粪污清理和田间地头粪污棚(池)配套建设,解决粪污还田。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县畜产局牵头)17 .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使用污水灌溉导致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地,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县水利局牵头)18 .减少生活污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五)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19 .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
9、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县生态环境局牵头)20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依法依规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等。进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县生态环境局牵头)三、保障措施21 各镇要落实本行政区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2023年12月5日前,各镇将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县生态环境局和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2023年12月15日
10、前,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县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汇总并形成全县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县生态环境局牵头)22 .县财政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保障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及责任主体缺失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的开展。(县财政局牵头)23 .强化督察考核,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省环保督察工作重点内容。省市对县区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约谈有关市、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上也将对各镇及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评估考核,并纳入全县污
11、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县生态环境局牵头)24 .深化宣传教育,将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纳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培训计划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开展各种不同形式土壤环境宣传教育。鼓励各镇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带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培训或深入基层(中小学、乡村等)时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在全社会树立“保护土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和意识,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氛围。(县生态环境局牵头)附件:陇县净土保卫战2023年工作任务清单陇县净土保卫战2023年工作任务清单(县财政局)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
12、成时限工作措施责任落实保障资金投入2023年12月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陇县净土保卫战2023年工作任务清单(县自然资源局)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准入管理2023年12月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对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农用地分类管控农用地分类管控2023年12月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现严格保护。陇县净土保卫战2023年工作任务清单(县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主要
13、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土爆污染状况详查完善监测网络2023年12月配合做好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区域全覆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2023年12月配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康污染状况调查,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分析情况。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污染地块管理2023年12月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2023年12月对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落实土康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重
14、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2023年12月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督促落实土康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年度方案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2023年12月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
15、企业坚决依法关停。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2023年12月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区域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尾矿库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防范环境污染风险。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2023年12月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2023年12月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任务。2023年12月到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10%o加强固体废物监管2023年12月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巩固2019“清废”成果。2023年12月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开展土康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2023年12月组织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强化监督管理2023年12月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依法依规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等。开展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