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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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45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69号)精神,结合长沙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明确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
2、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含自贸临空区、自贸会展区)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3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二、分级分类推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其中6项由长沙市纳入)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长沙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分类实施改革。(一)直接取消审批。在全县范围内取消76项涉企经营许可
3、事项。直接取消审批的,不得转移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变相实施。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各类主体,不得将已取消的许可证作为其他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前提条件。在政府采购中,不得将已取消审批事项及证件作为必要条件或评分依据。(自贸临空区、自贸会展区、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二)审批改为备案。在全县范围内将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事项。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不得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自贸临空区、自贸会展区、县直相关部门负责)
4、(三)实行告知承诺。在全县范围内对7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的,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25号)要求,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模糊表述和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示范文本。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针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分类确定核查
5、时间、标准、方法以及是否免于核查。(自贸临空区、自贸会展区、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四)优化审批服务。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以外的其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综合运用下放审批权限、精简许可条件、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延长或取消许可期限,以及取消或放宽审批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情况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鼓励企业有序竞争。鼓励各部门积极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自贸临空区、自贸会展区、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三、完善配套措施(一)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按照“证照分离”
6、改革全覆盖要求,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中央和省级市级层面审批权限的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按照上级机关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清单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自贸临空区、自贸会展区、县直相关部门负责
7、)(二)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登记机关要根据企业自主选择、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将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范围”和“许可经营范围”,对不需办理许可的“一般经营范围”,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自贸临空区、自贸会展区、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三)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落实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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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县 深化 证照 分离 改革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