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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山港区南康镇夏塘村委农业产业配套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北海市铁山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承包人:广西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订立日期:2023年9月15日政府采购定点施工合同合同编号:0210007采购单位(甲方):北海市铁山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服务单位(乙方):广西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北海市铁山港区定点施工项目承诺入围公告、承诺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定点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铁山港区南康镇夏塘村委农业产业配套水利设施
2、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3、承包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详见附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4、承包方式:双方协商选择以下第种承包方式。(1)包工包料,即乙方负责施工及采购工程所需的全部主材、辅材。(2)包工包辅料,即甲方负责采购主材,详见材料交接单,乙方负责施工及全部辅料的采购。(3)包清工,即乙方包工不包料,由甲方自行购买所有材料,详见材料交接单。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金额单位:万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本次使用金额资金来源性质金付式资支方12023-080灌溉和排水渠1.98千米1110.933528上级资金(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注: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
3、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三、工程款及结算1、本合同工程款按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1)固定总价:/元(大写:/元整)。总价包干内容包含各种材料采购费用、加工费用、运输费用、卸货费用、堆放费用、短驳费用、安装费用、辅料费用、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风险金以及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2)固定单价。采用该种方式计价的,本合同价款暂定为:1109335.28元(大写:壹佰壹拾万零玖仟叁佰叁拾伍元贰角捌分)O按本合同承包范
4、围内的固定单价包干,届时按照工程量据实结算。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设备材料费(含损耗)、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检验试验费、水电费、利润、风险包干费、维保费、成品保护费、清场费、相关政府部门的报验费、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全部费用。(3)其他:/2、乙方已充分勘察现场,对现场所存在一切现有或隐形风险均已充分考虑并预估到位,一切相关费用已含入报价中。3、工程款结算: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收致乙方等发票后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元)备注一50.00554667.00签订合同十五工作日内支付一30.00332800.00工程完成80%形象进
5、度后十五工作日内支付10.00110933.00完工验收后十五工作日内支付一7.0077653.00结算审计后十五工作日内支付(具体金额以审计后确定的金额为准)一3.0033282.28完工验收一年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经确认后十五工作日内支付(具体金额以审计后确定的金额为准)4、施工用水、电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承担的,乙方进场前应与甲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甲方按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局等相关部门收费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水电费价差不计。四、工期要求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B,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维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
6、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竣工日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验收单之日为准。(I)按工程设计(包括变更后的设计)全部工程建设竣工和本合同范围的辅助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工程质量通过甲方验收合格(需整改的必须完成整改)。(2)乙方对工地进行清理和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3、甲方要求提前完工的,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4、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2%)直接影响施工进度;(2)不可抗力因素;(3)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
7、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4)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五、工程质量1、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装修规范文件、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效果图、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封样样品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制定的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乙方不按照上述规范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返工,工期不顺延。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六、材料供应(如有)1、甲方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签署材料交接清单(详见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共同核验,经双方确认同意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8、。2、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其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相关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前述标准和要求存在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同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具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以中文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3、乙方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产品的,乙方应按所涉伪劣产品价款的,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返工的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虽系合格产品但不符合甲方事先指定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重新采购、拆除重做或在甲方同意让步接收的前
9、提下,按所涉批次材料价款的同等数额补偿给甲方,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七、甲乙双方职责(-)甲方职责1、开工前3天,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2、甲方指派黄庆华为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o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3、甲方应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4、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二)乙方职责1、乙方为有经验的工程商,对甲方提供的交底资料应负责核验,资料存在差错的,及时向甲方提出,且不得依据错误的资料进行施工安装。2、乙方应当依据施工图纸拟
10、定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如有),交甲方审定。3、乙方指派陈绵丽为项目经理,负责对本合同项下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如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各项资质、能力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到现场的时间应与施工工人相同,且每天必须在现场。乙方保证具备实施该工程的相关资质,如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及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作,如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等。如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乙方应按甲方要
11、求执行。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的,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7、工程移交前,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已经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予以修复或照价赔偿。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工程。乙方逾期移交工程的,参照工
12、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及各项费用的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9、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雇用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并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乙方雇用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工伤等情形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10、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11、乙方必须做施工场所及邻接地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工程建设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不发生损害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施工期间,乙方
13、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如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2、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做到工完场清,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多余材料、物品必须在甲方确认不需要时方可进行清理。同时,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乙方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随地大小便。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
14、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九、工程变更(如有)1、甲方有权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及内容,乙方应当按照变更指示执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乙方承诺每月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价款甲方均不受理。3、甲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2)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如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合同包含
15、的所有工程量及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支付时间:(1)增加的工程价款在竣工结算时支付;(2)减少的工程价款应在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除。4、工程变更所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方法处理:(1)合同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合同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3)合同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有定额的套定额,其中材料价格按工程变更时的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执行。十、工程验收与结算1、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乙方应在覆盖前3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验收合格的,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申请验收,并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甲方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及时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