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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海关对企业实行出口F通道备案管理的操作规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方针,支持中部崛起,促进河南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我关对关区内诚实守信、遵守海关各项管理规定、进出口额度较大的企业实行F通道备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和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评定和公布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郑州关区实际,制定本规程。一、实行出口F通道管理的企业条件(一)适用A类管理企业。(二)适用B类管理企业实行出口F通道管理需具备以下的条件:1.企业在海关注册并开展进出口业务连续2年以上。2守法经营,
2、信誉良好。(1)连续1年以上无走私违规行为记录(以海关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准)。所指违规行为记录为海关一次处罚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不含1万元)的违规行为。(2)未有拖欠海关税、费情事(指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正常进出口货物应缴税款或其他税、费的情事)。(3)加工贸易企业没有到期未核销结案合同。3 .内部管理规范、严密。会计制度完善、财务帐册健全,业务记录真实齐备。4 .年度(其中1月份备案的企业,年度指上年度;7月份备案的企业,年度指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下同)出口报关单总差错率不高于5%(差错率为出口报关单差错数总和与出口报关单总数的比率;如属于海关内部工作衔接或重复操作原因提出
3、修改的,经主管海关核实,不纳入报关单差错率计算范围。下同)。5 .在郑州关区有货物出口业务(不限出口额)的生产型企业。上述生产型企业是指:(1)加工贸易企业;(2)有生产场地、设备,生产自产产品出口的外贸企业。6.有正常的进出口业务,在郑州关区年度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型企业。(三)发生走私违规行为,尚在调查过程的企业,海关不接受其F通道管理的备案申请。二、海关对符合出口F通道管理条件企业备案的程序(-)经海关风险管理委员会评定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直接实施出口F通道管理。(二)对适用B类管理企业实施F通道管理的,实行分批集中备案。备案程序如下:1 .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分别于每年1月1
4、日至1月31日和7月1日至7月31日分两次集中为符合出口F通道管理条件的企业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向主管海关备案时应提供备案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列明企业名称、海关编码、注册时间、企业管理类别、是否属生产型企业、企业在郑州关区年度出口额、是否存在走私违规和拖欠税、费等情事,加盖企业公章,并随附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和海关统计部门出具的关于企业年度出口额的统计咨询答复书。2 .主管海关对符合申请备案条件、列入F通道管理的企业发给加盖主管海关印章的海关实行F通道管理通知书(见附件)。3 .企业申请时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呈报情况不实者海关在2年内不受理对其实行F通道管理的备案申请。三、列入F通道管理企业的货物
5、范围及其管理(-)对实行F通道管理的企业,其报关单直接决策为交单放行通道。但下列货物不属此范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1 .涉及出口许可证管理的;2,应缴纳出口税款的;3 .海关总署规定必须查验的货物;4 .经海关业务职能部门下达预定式布控指令捕中的;5 ,海关业务职能部门认为需要进行人工审单的。(二)经海关业务职能部门下达预定式布控指令捕中或计算机随机发出查验指令的F通道货物,必须进行查验。(三)海关对属下列情况之一的F通道管理企业货物,可由现场处(关)长批准进行查验或卸车:1 .有走私违规、逃避监管证件或出口税费管理嫌疑的;2 .有情报或举报等需进行查验的;3 .现场海关认为需进行查验或复核的
6、;4 .F通道企业货物与非F通道货物合车,因同车的非F通道货物被确定查验而需要卸车的。(四)海关有关部门需对F通道出口货物实施查验或二次查验的,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五)海关业务现场可在放行岗位或其他业务岗位,对F通道报关单及有关单证进行复核。四、实行F通道管理企业的后续管理(-)动态管理1 .对实行F通道管理的企业,主管海关通过加强跟踪核查等办法实施后续管理。2 .企业如发生走私或违规等情事,查获走私或违规等情事的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主管海关,主管海关应在查获后或接到其他查获部门反馈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送监管通关处,由监管通关处通知风险管理处对有关通道参数进行调整;3 .F通
7、道管理企业出现改制或改名等情况,如需继续保留F通道备案管理,须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二)定期清理1.已列入F通道管理时间满半年的适用B类管理企业,由主管海关分别于每年1月1日至31日和7月1日至31日进行清理。经清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取消出口F通道管理:(1)生产型企业在郑州关区半年(其中在1月份清理的企业,半年指上年度的下半年;在7月份清理的企业,半年指本年度的上半年,下同)没有出口额的;(2)非生产型企业在郑州关区半年出口额低于20万美元的;(3)半年出口报关单差错率超过5%的;(4)发生走私行为的,或发生违规行为、海关一次性处罚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5)加工贸易合同未按期核销的
8、;(6)拖欠海关税、费的。2 .对因上述(1)、(2)、(3)情况之一被取消“F通道”管理的,由主管海关通知相关企业。3 .对因上述(4)、(5)、(6)情况之一被取消“F通道”管理的企业,2年内不再接受企业F通道备案申请,由监管通关处在接到风险管理处通道参数调整结果反馈后,以关名义拟文通报企业所在市政府及外经贸主管部门,抄送本关有关局、处。(三)经郑州海关风险管理委员会审定,A类下调为B类管理或B类下调为C类管理的企业,取消F通道管理;由A类下调为B类管理的企业可按B类管理企业的条件重新向海关申请实行F通道备案。五、本规程由监管通关处负责解释。六、本规程自2008年1月20日起实行。附件:1
9、、海关实行F通道管理通知书2、出口F通道管理企业备案表3、海关F通道出口货物查验情况汇总表4、海关年上/下半年度出口F通道管理企业清理情况表海关实行F通道管理通知书根据郑州海关对企业实行出口F通道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你单位申请,并经海关备案,决定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实施F通道管理。企业如发生下列情事,海关停止实行F通道管理:1 .生产型企业在郑州关区半年没有出口额的;2 .非生产型企业在郑州关区半年出口额低于20万美元的;3 .半年出口报关单差错率超过5%的;4 .发生走私行为的,或发生违规行为、海关一次性处罚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5 .加工贸易合同未按期核销的;6 .发生拖欠海关税、费情事的;7 .企业经郑州海关风险管理委员会审定下调为适用C类管理的。海关(印鉴)年月日海关年上/下半年度实行出口F通道管理企业备案企业名称海关编码企业类别年度本关区出口额(万美元)有否走私、大违规、及处罚情况税费缴纳情况合同核销情况主管岷JJ1经办人:科长:关长/主任:填报时间:海关F通道出口货物查验情况汇总表企业名称海关编码查览时间查验原因查验结果处理结果备注经办人:科长:主管领导:填报时间:海关年上/下半年度出口F通道管理企业清理情况表企业名称海关编码本关区出口额(万美元)主管海关意见说明:“主管海关意见”栏中填写“继续实行F通道管理”或“取消F通道管理”经办人:科长:关长/主任: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