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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邛株市白沫江学校办学章程(修订稿)序言平乐白沫江学校始建于1931年,距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学校历经迁址、合校、标准化建设、“512”灾后重建、标准化提升工程等历练,目前已成为一所规模扩大、校园环境优美、设备设施先进、师生积极向上、教育质量上乘的农村窗口学校。学校以“乐善”为办学理念,以“培养乐学善学,健康活泼的学生”为办学目标,以“文化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办学,国际视野,课程引领,质量强校”为办学思路,以“践行认知,止于至善”为校训,树“知善、向善、乐善”的校风,倡“乐业、善教、好学、爱校”的教风,导“乐学、善思、文明、合作”的学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工作频频受到上级表彰奖励,成
2、为一所百姓满意,学生向往的义务教育学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校名与地址】本校全称为邛睐市平乐九年制学校(另名为邛蛛市平乐白沫江学校),英文表述为Ping1eNine-yearCompu1soryEducationa1Schoo1ofQiong1ai(Baimojiangschoo1atPing1e,Qiong1ai),住所地址为:邛珠市平乐镇茶马大道。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
3、系】本校由政府举办,经邛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登记批准,隶属邛珠市教育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本校是一所实施九年一贯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办学规模为33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学校标识】学校校标为花蕾初绽和“乐善”二字的组合体、校旗为学校标志与学校名称的组合体(底色为黄色)、校歌为白沫江学校校歌、校徽为“邛珠市平乐白沫江学校”名称、纪念日为5月日(学校创建于1913年5月11日)。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即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4、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学校校长的聘用(任命)由邛珠市教育局考察,邛味市委组织部聘用(任命)。副校长由教育局考察任命。第六条【校长职权】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人事权。校长有权向教育局建议任免学校中层干部;有权对教职工进行调整和聘用,并报邛味市教育局审批或备案。(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
5、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第七条【校长义务】校长的义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原则,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权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指导。按照教育法规办学。实施素质教育。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减轻学生过重负担,防止学生的流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搞好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建设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保证人身安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接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勤政务实,廉洁自律,以身作
6、则,为人师表。第八条【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学校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等重大问题由集体决策,决策程序为: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代会讨论决议,校长决策。第九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教职工代表的产生: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二)教职工(
7、代表)大会的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审议学校的重大决策,讨论学校计划、总结和改革方案,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评议干部,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工作。第十条【党组织】学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学校中的战斗堡垒,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对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第十一条【团组织】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青年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学校少先队组织受学校团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对少年儿童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少先队组织要根据少年儿童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第十二条【学生会】学生会是全校
8、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第十三条【内设机构】学校设副校长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办、教科室、总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一)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分管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学校行事历操作的严肃性。2、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切实提高教学质量。3、加强对教学“八认真”的检查和考核。4、教导处要认真管理,督促教师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要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特别是
9、要运用好电子白板、计算机和多媒体辅助教学。5、执行国家考试制度,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按邛味市教育局的规定,组织好学生检测和9年级的毕业、升学考试。6、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由学校教导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其是,不允许任何人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7、学校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8、教导处应组织教师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式,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活动。(三)德育办:具体负责学校的德育教育及校园管理工作1、依据中小学管理规章及德育纲要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2、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3、坚持德育为素质教育的中心,认真贯彻
10、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工作机构、德育工作队伍和德育工作网络,使学校德育工作步入规范、科学的轨道。4、进一步强化德育工作的“三主”意识:即以学生为主体,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学校教育为主阵地。各学科课程要有机渗透德育教育。5、认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一日常规,教育学生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文明、高尚的整体形象。6、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讽刺挖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7、学校按年级设年级组,加强年级的日常教育管理,加强班级建设,提高班主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任课教师的教育水平,培养良好班风。8、
11、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德育教学模式和工作网络。9、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10、规范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既要克服学生负担过重的现象,也要防止学生负担过轻、听任自流的情况发生。11、加强档案资料建设,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四)教科室: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教科研工作,“强化教科研兴教”意识,鼓励教师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教育教学的科研工作。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政
12、治职能和一定的行政职能。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五)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1、总务处: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学校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实效2、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搭车收费。3、加强校舍、校产、公物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制订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六)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接待和宣传任务1、在校长领导下,
13、主持学校办公室工作,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和其他事务性工作。2、负责组织安排全校各种会议、学习及重要活动。3、积极做好学校形象宣传工作,大力维护学校形象。4、安排或代表领导进行有关公务接待。5、协助领导做好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6、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工作计划、总结、规划、和决议等。7、负责学校重大事件的记载,组织学校会议的布置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8、负责审核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稿,核毕转呈校长复审核。9、领导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机制为:学校校长由邛珠市教育局任命,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
14、表。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或征求校长意见,经邛珠市教育局考察、任命产生。第十四条【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教师或行政提出,行政会进行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十五条【教育教学】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二)实行班级授课制。(三)学校按规定开设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自主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原则为“以学生为本、以实践为本、以地方性为本”。(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为:全面教育原则、自主教育原则、情感教育原则、方法教育原则、快乐教育原则、实践教育原则。第
15、十六条【校务公开】学校依法依规实行校务公开。(一)主动公开的事项。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学校改革发展的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凡属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国家规定保密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要公开,当前公开的重点是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及编制方案、财务工作报告、职工聘任、奖惩制度、岗位津贴和职务津贴改革方案,财物预决算、干部考核评议实施方案,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申请人提出合法申请,依申请人申请公开受理并予以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第十七条【纠纷解决机制】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学校实行校内师生申诉制度。成立校内师生申诉调解委员会。第十八条【办学监督】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章学生第十九条【学生入学】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第二十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一)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者奖惩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