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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5软性亲水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进行软性亲水接触镜说明 书的编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软性亲水接触镜(以下简称软性镜)是用于配戴在眼球前表 面的,需要支撑以保持形状的角膜接触镜。该产品通常由用户 自行配戴和护理,其说明书承载了产品预期用途、配戴步骤、警 示、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是指导配戴者正确操作、眼科专业人 员准确理解和合理应用的重要技术性文件。本指导原则基于医疗器械说明书及标签管理规定,是对 软性亲水接触镜说明书编写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 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 及相应的科学依据。申请人
2、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说明书的 具体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 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 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软性亲水接触镜说明书的编写。软 性亲水接触镜管理类别为三类,分类编码为16-06-01,预期用于 矫正屈光不正(包括远视、近视、散光)等;包含可操作性着色 (如淡蓝色)和增强着色(装饰性彩色)镜片。其他用途
3、和类型 的软性镜说明书可结合产品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二、主要内容(一)至少包含的事项【注册证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产品名称】【英文(原文)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说明书批准及修改日期】【警示】【禁忌】【注意事项】【配戴时间表】【包装内部件】【镜片配戴、摘取方法】【护理液使用注意事项】【镜片护理与存放】【镜片盒的清洁】【紧急事件处理】【生产日期、货架有效期或失效日期】【储存条件】【图形、符号解释】【注册人信息】【受托生产企业信息】(如适用)【代理人信息】(如适用)【售后服务单位信息】(如适用)(二)各项内容撰写的模板及说明【注册证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以上事项
4、提交注册申报时先缺省,待注册批准后自行添加【产品名称】【英文(原文)名称】【型号、规格】【适用范围】以上事项与注册申请表的相应内容保持一致,并最终与注 册批准的内容保持一致。【性能结构及组成】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产品具体情况填写,须与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申请注册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保持一致。 至少应注明以下内容:L产品的外观,如产品“着淡蓝色”、“产品为增强着色的镜 片”、“产品呈X色”等。2 .产品光学设计,如球面、单焦等。散光、非球面、多焦等 特殊性能应根据具体情况扼要说明,必要时增加图示。3 .产品所用材料(镜片、保存液、直接包装容器)。4 .产品相关性能,至少包含几何尺寸、适
5、用的光学性能和透 光性能、含水量、折射率、透氧系数及透氧量。5 产品的推荐更换周期。并明确实际配戴周期不应超过推荐 更换周期,同时遵照眼科医生建议。【说明书批准及修改日期】书写方式为:#修*-XXXXXXXX。其中:6 代表说明书批准日期编号,说明书批准日期指该产品注册 证书批准日期,采用八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年月日(例如20000101, 代表2000年1月1日)。修*代表所获产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申请说明书备案的最 新修改次数,*代表最新具体修改次数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标 识(l-99)oX代表说明书修改日期,说明书修改日期指说明书备案审 查受理申请日期,采用八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年月日(例如 20
6、120101,代表 2012 年 1 月 1 日)。如说明书获得批准后未进行过修改,则仅以#表示。例如:注册证书批准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1日申请第一次说明书备案,则说明书批准及修改日期描述应 为:20130101修L20130201。如果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没有申 请过说明书备案,则说明书批准及修改日期应描述为:20130101o【警示】应使用较正文大一个字号醒目的黑体字。其中第5、10条如 不适用可删除,建议根据产品具体特性在后续补充其他警示内 容。至少应注明以下内容:1 .本产品直接接触角膜和结膜,若不遵守使用方法或相关注 意事项,则可能造成多种角膜和结膜不良反应,引发眼
7、疾,甚至 失明。使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说明书,遵从医嘱,按照正确的 使用方法使用。2 .建议由眼科医生检查评估并充分告知配戴者本产品的获 益和风险。配戴本产品,应由眼视光专业人士进行验配。3 .由于配戴本品可使配戴者发生角、结膜损害危险性增高, 甚至出现角膜炎、角膜溃疡等眼部疾病,因此当出现眼分泌物 增加、眼红、眼痛、畏光、异物感、流泪、视力下降等异常现象 时,应立刻中止配戴,并尽快去医院接受眼科医师的检查,延误 治疗可能会发生永久性视力损害。4 .即使正确使用本产品,由于存在个体差异仍可能产生如角 膜内皮细胞减少、角膜新生血管形成等改变。5 .本产品为增强着色的软性镜(也称作装饰性彩色镜片,
8、包 含外观为黑色和/或各类彩色图案),无论是否具有矫正屈光不 正(远视、近视、散光)的功能,都同样具有角、结膜损害风险。 仅用于装饰性目的的配戴者请充分知晓其风险、谨慎使用。6 .严格按【配戴时间表】配戴,严禁超时配戴,严禁将日戴 型镜片用于睡眠配戴。临床已经证明:日戴型镜片睡眠配戴,发 生严重不良事件的危险性将大幅提高。7 .初次戴镜者建议在配镜后第1天、第1周、第1月、第3 月定期到医疗机构检查,随后即使无任何不适亦建议定期(或遵 医嘱)去医疗机构进行眼部检查。8 .推荐更换周期为1日的产品,请勿再次消毒使用。9 .本产品已灭菌,开封前确认包装是否破损。如包装破损, 请勿开封使用;如超过失
9、效日期,请勿开封使用。10 .本产品首次使用前需进行冲洗。11 .配戴者必须遵循眼科专业人员的指导及产品使用说明, 使用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软性镜护理产品。禁用洗涤液、 肥皂等其他代用品清洁镜片,禁用酒精等其他代用品消毒镜片。12 .本产品属于第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购买使用前请确认 产品包装、说明书及标签上应标示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 使用者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信 息。13 .与具体产品相关的其他警示,可补充。【禁忌】至少应注明以下内容:以下情况不能配戴本产品。L患有各种眼部疾患:如眼部急性或慢性炎症、青光眼、角 膜知觉异常、角膜上皮缺损、角膜内皮细胞减少、干眼
10、症等,经 眼科医生判断不能配戴。2 .患有可能影响眼部的全身性疾病,经眼科医生判断不能配 戴。3 .有接触镜过敏史或接触镜护理产品过敏史。4 .生活或工作环境不适宜配戴软性镜,例如空气中弥散粉尘、 药品、气雾剂(如发胶、挥发性化学物)、灰尘等。5 .不能按要求使用软性镜者。6 .不能定期进行眼部检查者。7 .个人卫生条件不具备配戴软性镜所必需的卫生条件者。8 .如有其他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禁忌,可补充。【注意事项】L应按照以下指导区分左右眼镜片,以及区分镜片正反面。 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详细说明,并结合图示进行解释。9 .初次配戴软性镜在最初的12周内可能有轻微的镜片移 动感或不适感,一般可以自行消
11、失。如果异物感较为明显,或者 出现视物模糊、眼红、畏光、流泪等刺激症状则应及时摘下镜片 寻找原因。导致上述问题的可能原因有:(1)镜片未居眼角膜中 央;(2)镜片污浊破损;(3)左右戴反;(4)其他原因。若症状 持续,应及时去医院接受眼科医师检查。10 本产品严禁加热或冰冻。11 戴镜期间如需使用药品尤其是滴眼液,须咨询医生。12 如处于孕期、哺乳期或近期计划怀孕者请慎用,并须咨询 医生。13 如有角膜塑形镜配戴史,配戴软性镜前请咨询医生。14 配戴软性镜进行洗浴、游泳及冲浪等水上或潜水活动时, 软性镜有可能脱落,同时眼部感染的风险可能增高,因此不建议 配戴。15 .不要在患病期间如感冒、发热
12、和过度疲劳等情况下配戴软性镜。16 请先戴上镜片后再上妆,先取下镜片后再卸妆。17 .如配戴软性镜时使用定型水、香水等喷雾剂,请小心使 用并且紧闭双眼至烟雾消失,避免进入眼内。IL请完全适应配戴软性镜后再从事机动车驾驶等操作。18 .不得与他人共用镜片。19 .放置于远离儿童可触及的地方。20 .镜片离开眼睛暴露于空气中一定时间变干后,禁止再次 使用该镜片。21 .在配戴期间请勿从事激烈的碰撞性及身体对抗性运动。22 .如有其他与申报产品相关的注意事项,可补充。【配戴时间表】根据注册申报时提交的支持性资料填写。至少应注明以下 内容(以日戴型软性镜为例):日戴。初次配戴软性镜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异
13、物感,参照以 下时间表进行配戴,可以使眼睛逐步适应软性镜。1 .遵守配戴时间。日戴镜片严禁戴镜睡眠。初戴或长时间停 戴后再戴者,建议从每天戴 小时开始,可根据配戴情况每天增加 小时。(是否附加配戴时间表由申请人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决定)2 .建议一次配戴最长不超过 小时。配戴时间因人而异,不要超时配戴。3 .如果中途长时间间断配戴,应 o (注明推荐的具体操作)【包装内部件】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填写,须与申请注册时提交的支持性资 料所对应的产品包装及组成一致。【护理液使用注意事项】(推荐更换周期为一日的产品不适 用第2、7条)参考内容如下:L请使用 对本产品进行护理。(注明适用于本产品的护理产品。由申
14、请人根据产品具体 情况分别或合并编写。例如:适用范围包含软性镜的护理液。) 2.请严格按照不同类型护理液的说明书使用,使用顺序不得 颠倒,不同的护理液不得混合或者替代使用。4 .护理液须在货架有效期及开瓶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后必须 丢弃。5 .手指、镜片或镜片盒等外界污物勿触及瓶口。打开瓶盖后, 瓶盖内口向上放置。6 .常温、避光、干燥环境下保存。7 .护理液在正常使用期间发生混浊,或者使用过程中出现眼 部不适,例如眼红、流泪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须咨询医生。8 .已经接触过镜片的护理液需抛弃禁止重复使用。【镜片配戴、摘取方法】注明必要的注意事项。可根据产品情况、配戴者情况、使用 条件等确定操作方
15、法,可增加图示。参考内容如下:L注意:(1)不要过度用力揉捏、摩擦镜片,以免损坏镜片;(2)应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清洁、去蛋白、冲洗、 消毒、储存和配戴镜片,各步骤间不能相互替代;(3)镜片在配戴前必须用专用的具有消毒功能的护理液浸 泡 小时以上;(4)镜片保存未戴已超过 小时,必须重新清洗消毒后方能配戴。2.准备阶段(I)配戴方法要接受专业人员的具体指导。(2)在每次触摸镜片前,都要用中性肥皂和流动的水充分 洗手。(3)保持指甲短而修剪齐整,在软性镜配戴、取出及护理 的过程中勿使指甲接触镜片。(4)在干净、平整的桌面上护理或戴摘镜片,以免脱落在 地上或遗失。(5)养成习惯,始终首先拿取、摘戴同一只镜片以免混淆, 建议按先右后左顺序。(6)养成习惯,每次配戴前都要检查镜片外观是否符合要 求,确认其湿润、清洁。镜片有斑点、残留杂物、气泡、裂纹、 破损等外观出现异常情况时均不得使用。3.镜片配戴步骤(1)配戴前双手须保持清洁和干燥,将镜片内曲面向上托 在指端。(2)认准正反面。(3)面向下俯视桌面上的镜子。(4)用食指或中指按住配戴眼上眼皮边缘,将眼皮向上充 分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