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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交易合同(样本)转让方(以下称“甲方”):杭州商旅在线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新村104号1幢4楼411室法定代表人:斯家驹电话:受让方(以下称“乙方”):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交易合同(以下称“本合同”)如下:第一条资产交易标的1.1本合同交易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二,详见标的清单,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性能等均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1. 2交易标的上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交易标的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交易
2、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第二条交易价格及支付2. 1交易价格甲方将交易标的以元(大写:元)(以下称“交易价款”)转让给乙方。3. 2其他应支付款项乙方应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2. 3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本合同签署当日,乙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价款)。2. 4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支付至杭交所指定结算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交
3、易价款票据由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具。第三条标的交接3. 1甲方应在乙方按时足额付清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与乙方办理交易标的交接手续。3. 2本次交易标的交接地为展示地,以标的清单进行移交。移交时,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3. 3在标的交接过程中,乙方须服从甲方对标的移交的有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乙方不予进场移交,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 4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移交完毕之时起转移至乙方,乙方应自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5如甲方发生特殊情况,使成交标的无法按期移交或拆除、搬迁、清运无法进行,甲方有权延期或暂时中止成交标的移交,成交标的的搬迁期限作相应顺延。在此期间所
4、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标的拆除、搬迁、清运4.1乙方须在付清全部交易资金次日起Q1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全部搬离交接现场,且不得在交付地进行拆解作业。4. 2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义务,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标的时,乙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应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如某种特殊作业乙方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操作。4. 3乙方须将标的物整体搬离移交现场,不得在移交现场进行拆解、拆除工作。5. 4甲方不对交易标的的安全、质量或
5、技术性能等负责。受让标的后,乙方应依法依规开展交易标的物的后续使用行为,乙方自行承担交易标的后续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6. 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安全、消防协议书内容执行。因处置不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 6乙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搬迁、清运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 7乙方在标的拆除、搬迁、清运结束后,应通知甲方,接受甲方的验收。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向组织方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该保证金不计息)。4.8除非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逾期未全部或者部分完成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提出抗辩和免责要求。第五条
6、违约责任5.1 本合同生效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赔偿乙方的损失。5.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资金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1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扣除乙方支付的交易资金。扣除的交易资金首先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5.3 乙方未按期将标的搬离交付现场的,自逾期之日起应支付每天项2元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5日,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
7、本合同的,除乙方已付的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予返还外,未提取的标的物,视作乙方自动放弃,无偿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6.1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合同的生效7.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其他8.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2乙方在受让交易标的过程中依照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递交资料、签署的文件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壹份报杭交所留存。(以下无正文)甲方:杭州商旅在线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地点:杭州产权交易所签约时间:202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