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昆明市西山区粮食局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内容 精品.doc
《管理制度-昆明市西山区粮食局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内容 精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昆明市西山区粮食局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内容 精品.doc(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昆明市西山区粮食局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内容一、法定行政机关 昆明市西山区粮食局二、执法职责:1、负责本区域内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3、依法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行政执法依据:昆明市西山区粮食局行政执法依据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名称制定、发布机关生效时间文号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20XX.5.26.国务院令第407号2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20XX.8.20云政法20XX150号四
2、、行政执法事项 行政处罚(共9项)1、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一)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具体执法机构:西山区粮食局粮食市场管理科执法岗位职数:2人2、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
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二)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具体执法机构:西山区粮食局粮食市场管理科执法岗位职数:2人 3、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三)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具体执法机构:西山区粮食局粮食市场管理科执法岗位职数:2人 4、从事粮
4、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四)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具体执法机构:西山区粮食局粮食市场管理科执法岗位职数:2人 5、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管理制度-昆明市西山区粮食局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内容 精品 管理制度 昆明市 西山 粮食局 行政 执法 制度 公开 内容